清河县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一至十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0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清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2-04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27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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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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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风魁 0319-8199518
张博 0318-2119900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一至十标段)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清批投资招【2023】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郑坝路-坝营、后坝营-徐村、徐村-郑集、郑集-秦黄路、小屯工业园区-小屯、孙大线-包李胡、王洼-于家庄、王孙线-秦洼、秦洼-王洼、秦黄路-张家庄等10条公路进行改建,拆除重建李胡庄桥、沙于桥。建设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郑坝路至坝营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后坝营至徐村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三标段:徐村至郑集、郑集至秦黄路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四标段:拆除重建李胡庄桥、沙于桥工程;第五标段:小屯工业园区至小屯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六标段:孙大线至包李胡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七标段:王洼至于家庄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八标段:王孙线至秦洼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九标段:秦洼至王洼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十标段:秦黄路至张家庄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具体范围及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现行技术规范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事项的承诺函;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授予先后顺序依次为第一标段至第十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5 00:00:00至2024-02-0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河县县城地址: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281号尚城国际2幢14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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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薛风魁联系人:张博
电话:0319-8199518电话:0318-211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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