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金清渔港护岸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发布时间: 2024-06-2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渔港所 地区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
发布时间 2024-06-26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17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混凝土,水利,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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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渔港护岸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渔港护岸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已由有关部门同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渔港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浙江省水利水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指南(试行)》浙发改基综【2021】65号并结合项目实际,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工程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台州市路桥区金清渔港护岸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暂定如下(允许在实施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1、白沙外堤护岸提升2910米,防潮标准50年一遇;冲淤闸整治2座。2、港池高滩生态恢复238.40亩。项目投资额暂估为9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暂估为8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台州市路桥区金清渔港护岸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1)项目管理

1)进行工程建设管理,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监管,并及时向业主报告;

2)落实和执行业主下达各项工作或任务;

3)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

4)监督和复核月进度和相关计量工作,并向业主报告;

5)组织施工图纸会审,生产调度会、安全大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等活动,协助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督促竣工资料的档案移交工作;

6)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总体情况;

7)监督、督促工程设计施工图和物资设备的供应;

8)协助组织各类验收;

9)协调工程参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10)对接上级各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监管。

11)协助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提供竣工验收有关的会务等相关服务,并对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2)前期及设计

1)前期

项目建议书:根据《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SL617-2021)等要求,完成本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对工程主要实施内容进行确定。

可行性研究: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618-2021)等要求,完成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对工程选址、工程规模等内容进行确定。

2)设计

初步设计: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SL619-2021)等要求,以及前期可行性研究成果等资料,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的编制。

施工图设计:根据施工图设计的相关要求,以及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成施工图设计。

协助办理与设计成果相关的报审工作;

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而需完成的其他工作或协助招标人完成的其他工作。

3)工程勘察

根据规程规范完成满足工程设计的勘察工作。

4)工程测量

根据实施项目,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测量成果。

5)招标代理

施工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为完成完成编写本项目施工标段(如施工标段分成多个标段实施,招标代理费不作调整)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评标结果公示、发中标通知书及协助招投标双方签订合同等工作。

6)施工监理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进行信息、合同管理,实施安全监理,协调参建各方。除应符合以上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达到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7)施工期全过程造价咨询(不含工程结算审核)

1)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2)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

3)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审核用款计划书。

4)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5)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6)当承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7)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8)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

9)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

10)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8)第三方检测及监理平行检测

1)项目的法人委托检测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实体工程实体质量、断面尺寸、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的检测、测量、试验、度量等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和判定。

2)监理工作中根据规范需要开展的平行检测。

9)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建设项目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分析工程建设区的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对主体工程的选址、总体布置、施工组织等方案进行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分区及防治目标等;分析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危害;进行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计算和效益分析;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向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2)水土保持监测: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水土保持方案与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和总结报告等相关成果报告。

3)水土保持验收: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对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开展调查评估,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配合招标人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协助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备案等工作。

10)原位观测

原位观测设施、设备的购买、运输、安装;施工期原位观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围垦)专业乙级及以上;

2)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证书但符合《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的,视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且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提供网页截图);

3)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和量测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在投标截止前在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平台(http://zjwater.cnjsjd.net/Login.aspx)完成登记工作(提供网页截图);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围垦)专业乙级及以上;),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在联合体牵头人执业)。

3.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由从事监理工作的单位派出)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水工建筑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rcpu.cweun.org/)和“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且不得有在建合同工程。

3.5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机构基本组成要求(基本配备):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1人: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在联合体牵头人执业)。

2)项目建设管理团队:

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或从事监理工作的单位派出

项目建设管理其他成员2人,其中1人需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或从事监理工作的单位派出)。

3)工程监理:

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由从事监理工作的单位派出)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水工建筑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rcpu.cweun.org/)和“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且不得有在建合同工程。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不得兼任):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由从事监理工作的单位派出)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水工建筑专业)执业资格证书(须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rcpu.cweun.org/)和“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③监理员2人,要求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须在投标人单位执业(如为联合体的,由从事监理工作的单位派出)。

注:1、监理人员配备须符合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并满足工程实施需求。

2、在建工程的认定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在建工程的认定”为准。

4)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水利专业)(如为联合体,在联合体各方均可);

5)设计:

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在联合体牵头人执业);

6)工程测量:

工程测量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在联合体各方均可);

7)工程勘察:

工程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在联合体各方均可);

8)质量检测:

质量检测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在联合体各方均可);

注:上述人员为招标人要求的为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开展所必须配置的主要人员,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视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配备必要的车辆、设施、设备等。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除上述规定可兼任的人员外,其他的团队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招标文件所指的在建工程。

3.8 投标人及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本项目所在地(县级、市级、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http://www.tzztb.com/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www.tzztb.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07月17日10:00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tzztb.com/。 

6.2如投标保证金采用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递交的,则保函原件递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4年07月17日09:30:00-10:00:00    

地点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777号)一楼西大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州市路桥区金清渔港所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39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6-82415605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59号汇鑫商务大厦12楼

联系人:陈卫挺

电话: 0576-82905007

                                  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