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零星水电工程(Ⅱ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广德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宣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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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亚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名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GDS-GC-GK-2024580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6-25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招标人 |
名称:广德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桐?I东路6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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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德市横山南路华东家私城后二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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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年度零星水电工程(Ⅱ标)项目 |
项目编号 |
GDS-GC-GK-2024580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亚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淝河东街1号城市公馆C地块住宅2幢1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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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伍拾贰万贰仟贰佰零伍元柒角整(2522205.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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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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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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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10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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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吴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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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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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234212129442、皖建安B(2021)0287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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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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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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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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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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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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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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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名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梅城镇南岳路9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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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伍拾贰万贰仟贰佰伍拾陆元玖角壹分(2522256.9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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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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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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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10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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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王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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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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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234182020214、皖建安B(2021)0307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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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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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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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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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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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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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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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宁国市新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竹峰街道竹峰村代家塔组(村委会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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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伍拾贰万贰仟贰佰柒拾伍元玖角柒分(2522275.9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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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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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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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10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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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汪振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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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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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234142183706、皖建安B(2016)0046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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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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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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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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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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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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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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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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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清单多项,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广德连海建设有限公司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 |
公示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2024年06月2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83051991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1373191055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