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日安昌项目西北侧挡土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福建泉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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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2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0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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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日安昌项目西北侧挡土墙工程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2020]10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日安昌项目西北侧挡土墙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造价416.3962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日安昌项目西北侧挡土墙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416.3962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416.3962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16396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26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根据泉发改规[2023]3号文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见第 8 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0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溪县龙门镇,邮编:362400
电子邮箱:/
电 话:13599233066,传真:/
联 系 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兴街1466号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301室,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948900832@qq.com
电 话:13505020567,传真:/
联 系 人:林奕田、程云清、陈金霖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6层
联系电话:0595-2323202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
联系电话:0595-6886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