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张泉庄村安置区项目部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招标单位 |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地区 | 天津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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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平顶山市世纪星混凝土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祥泰建材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天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京航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CRCC-1802ZB-PDSFJ-2024-01 |
中标金额 | 2633.234674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6-17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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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张泉庄村安置区项目部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
结果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张泉庄村安置区项目部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RCC-1802ZB-PDSFJ-2024-01)本次招标计划于2024年6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整,在中国铁建铁建云采平台线上开标室准时开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生产能力、安装、运输、服务、报价等因素,评审各个投标人的综合情况,并推荐经评审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本次招标商品混凝土SPT-03包件,由于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商品混凝土SPT-05包件,由于参与报名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按流标处理。
其他包件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候选人推荐表 | ||||||
项目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张泉庄村安置区项目部 | 物资名称:商品混凝土 | |||||
招标编号:CRCC-1802ZB-PDSFJ-2024-01 | 包 件 号:SPT-01 | |||||
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办法,经评审,推荐本包件中标候选人如下: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最终投标 | 校核差 | 校核价 | 评标价 | 推荐顺序 |
1 | 平顶山市世纪星混凝土有限公司 | 26,332,346.74 | 0.00 | 26,332,346.74 | 26,332,346.74 | 第1名 |
2 | 平顶山市祥泰建材有限公司 | 26,698,073.77 | 0.00 | 26,698,073.77 | 26,698,073.77 | 第2名 |
3 | 平顶山腾瑞建材有限公司 | 27,063,800.81 | 0.00 | 27,063,800.81 | 27,063,800.81 | 第3名 |
中标候选人推荐表 | ||||||
项目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张泉庄村安置区项目部 | 物资名称:商品混凝土 | |||||
招标编号:CRCC-1802ZB-PDSFJ-2024-01 | 包 件 号:SPT-02 | |||||
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办法,经评审,推荐本包件中标候选人如下: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最终投标 | 校核差 | 校核价 | 评标价 | 推荐顺序 |
1 | 平顶山市祥泰建材有限公司 | 15,074,860.79 | 0.00 | 15,074,860.79 | 15,074,860.79 | 第1名 |
2 | 平顶山市世纪星混凝土有限公司 | 15,284,233.85 | 0.00 | 15,284,233.85 | 15,284,233.85 | 第2名 |
3 | 鲁山县鑫发地工贸有限公司 | 15,493,606.91 | 0.00 | 15,493,606.91 | 15,493,606.91 | 第3名 |
中标候选人推荐表 | ||||||
项目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张泉庄村安置区项目部 | 物资名称:商品混凝土 | |||||
招标编号:CRCC-1802ZB-PDSFJ-2024-01 | 包 件 号:SPT-04 | |||||
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办法,经评审,推荐本包件中标候选人如下: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最终投标 | 校核差 | 校核价 | 评标价 | 推荐顺序 |
1 | 平顶山市天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18,882,115.38 | 0.00 | 18,882,115.38 | 18,882,115.38 | 第1名 |
2 | 平顶山市京航实业有限公司 | 19,406,618.59 | 0.00 | 19,406,618.59 | 19,406,618.59 | 第2名 |
3 | 鲁山县鑫发地工贸有限公司 | 19,406,618.59 | 0.00 | 19,406,618.59 | 19,406,618.59 | 第3名 |
公示期从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19日,为期三天。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和监督部门举报。举报人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招标人/招标组织机构: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 系 人:田振州
联系电话:022-88343656
联系邮箱:wbtaozi1983@126.com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大沽南路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