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杭州机场高铁站前4标、杭州10-3、杭州12-1、台州市域S2项目型钢、水泥、锚具、防水材料二次采购竞争谈判
采购编号:CRCC-SHJC-2024-16-2
1.谈判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土建施工SG10-3-2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德清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2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台州市域铁路S2线土建施工1标段项目部。业主:台州市市域铁路第二项目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3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2-1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4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域铁路S2线土建施工6标段项目部。业主: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5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机场高铁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杭州机场高铁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
仁和站位于仁河大道和东西大道交叉口以北,沿仁河大道南北向敷设。车站为地下两层岛式车站,标准段为单柱双跨箱型框架结构,车站主体结构内净长240m,标准段结构内净宽18.7m,底板埋置深度约16.9m,采用半铺盖明挖顺作法。仁和南站~仁和站区间为盾构法施工,区间全长1196.964m,仁和站~仁和北站区间为盾构法施工,区间全长1903.55mm,在仁和站双接收。合同工期为1025天,中标合同额52942万元。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年8月30日。
台州市域铁路S2线土建施工Ⅰ标段合同金额15.2亿元,合同工期1368天。项目主要工程量为:挖土方48.04万方,挖石方33.53万方,填方62.08万方,项目共4站4区间,线路总长17053.482米,其中主线桥梁:9座,其中特大桥7座;隧道3个,总长3021.982米;涵洞7个;地铁站场4个。
杭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采用全地下敷设方式,线路全场26.05km,分为南北两段,共设站15坐,包括换乘站7座。其中南段起于双浦车辆段站,止于既有双浦站(不含),线路全长1.86km,设站1座。北段起于美院象山站(不含)止于杭州西站站,线路全场约24.19km,设站14座,预留远期向北延伸至瓶窑条件。区间线路出双浦车辆段站后沿科海南路向北敷设,侧穿科海路桥继而以1400m的曲线半径向东北方偏转,下穿既有6号线出入段线,上跨DN4000引水管,以700m的曲线半径向西北方向偏转,到达双浦站。区间右线长1248.392m,左线长1247.700m,设置2座联络通道(其中1#联络通道兼排水泵站),采用盾构法施工。区间纵断面采用V字坡,最大纵坡28‰,最小纵坡2‰,区间隧道现状覆土为8.94m~20.66m。
台州市域铁路S2线土建施工VI标段里程范围为S2DK42+399.7至 S2DK53+601(含滨海车辆段出入线),包括椒江八中站、海虹大道站、绿脉南路站3个高架车站和机东路站~绿脉南路站区间高架桥梁10.78km及绿脉南路站~滨海车辆段区间高架桥梁1.45km,区间高架桥梁总长度12.23km。合同工期:1095天,合同造价:14.65亿。
本标段为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海宁观潮站(含)以南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ZJCGTZQ-4标段,标段起点为钱塘站(不含),终点为萧山机场西隧道接收井(含),途径杭州市钱塘区、萧山区。起止里程DK35+475.89~DK46+955.449,线路长度11.480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正线桥梁5.436km,隧道4.989km,路基0.168km,动走线桥梁2.361km及存车场路基范围内所有站前及相关工程(含无砟轨道道床及精调,不含有砟轨道道岔、道床及精调)。铁路等级:双线高速铁路。设计速度250km/小时。正线线间距4.6米。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4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3月31日。
3. 采购范围
3.1具体内容见附表1。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件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XG01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代表,投标人为可以为生产商或者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出具生产代理许可证明文件。 ②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⑤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要求与项目签订合同,并保质保量完成供应,供货期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原材浮动较大除外)。对于恶意低价中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供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等行为,我单位项有权将该供应商列入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限制投标。 |
XG02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⑤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投标品牌须是“我的钢铁网”杭州网价罗列的品牌。 |
WFGG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⑤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XG03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⑤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MJ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有相关制造企业授权),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钢绞线的铁路专用产品采信认证证书; ③生产能力:业主规定投标物资生产厂为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广隆预应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浙锚预应力有限公司;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财务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业主规定投标物资生产厂为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广隆预应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浙锚预应力有限公司。 |
SN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且拥有自己的独立矿山、熟料生产基地,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稳定生产一年及以上;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至2022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4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1年10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10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2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0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投标物资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特殊要求:业主推荐水泥品牌:海螺水泥、钱江水泥、钱潮水泥、三狮水泥、尖峰水泥、南方水泥。 |
FSCL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唯一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厂不得与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体、非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年至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投标物资所有规格近两年内(2021年12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2023年投标物资产品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 (7)履约信用:投标人(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及代理商)近三年内(2020年12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近两年没有与招标人签订合约未履约的或者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中标供应商须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査询结果截图在投标文件):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唯一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投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②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重要股东或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 ③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④投标人必须以书面承诺如因业主或相关检测机构抽检出现不合格产品而被处罚时,同意招标人按双倍对其处罚。 |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谈判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5.2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7时00分。潜在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采购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5.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谈判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谈判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供应商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进行下载。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的“供方子门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9时00分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报名及开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铁建云采官方客服,也可拨打官方电话:400-6296-888。
6.2谈判签到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9:30,谈判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9:30,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谈判,由于谈判过程中还有二次报价和最终报价,请各投标人携带公章到现场,如遇公章不能带出的情况,请提前做好二次报价表和最终报价表表并加盖公章带到现场,现场填报;谈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509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土建施工SG10-3-2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北辰金座5层中铁十八局
联系人:张坤
联系方式:18910326335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台州市域铁路S2线土建施工1标段项目部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头陀镇白湖塘中铁十七局
联系人:张浩东
联系方式:18786828994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2-1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双铺镇余家畈村附近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联系人:余全
联系方式:18638121446
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台州市域轨道交通S2线6标(椒江八中站-绿脉南路站)段项目部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台州湾新区开发大道877号南起第2间鑫旺大饭店
联系人:吕军
联系方式:15109295370
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机场高铁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和顺村伟老线与横一线交叉口
联系人:张洪涛
电话:18780777867
采购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5楼505室
联系人:陆剑
电话:15996269311
开票退保联系人:何智
电话:13776696761
云采网站技术支持:4006296888
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2024年6月5日
附件1 :
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型钢 | XG01 | 吨 | 1524 | 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土建施工SG10-3-2标段项目经理部 | 200 | 2 |
2 | 型钢 | XG02 | 吨 | 861 | 中铁十七局集团台州市域铁路S2线土建施工1标段项目部 | 200 | 2 |
3 | 无缝钢管 | WFGG | 吨 | 359 | 中铁十七局集团台州市域铁路S2线土建施工1标段项目部 | 200 | 2 |
4 | 型钢 | XG03 | 吨 | 18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2-1标段项目经理部 | 500 | 2 |
5 | 锚具 | MJ | 套 | 20214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域铁路S2线土建施工6标段项目部 | 500 | 5 |
6 | 水泥 | SN | 吨 | 32523 | 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土建施工SG10-3-2标段项目经理部 | 500 | 5 |
7 | 防水材料 | FSCL | / | 6761.81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机场高铁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 | 500 | 2 |
注:此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供货按发货通知发货,结算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