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桦南县排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 2024-05-3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区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
发布时间 2024-05-31 00:00:00 项目编号 SZQT0405G2405300010010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21 开标时间 2024-06-21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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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先生 0454-6679965
张女士 15094580880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QT0405G240530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桦南县排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已由桦发改发〔2024〕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一般债券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仟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桦南县排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桦南县主城区内

2.3建设规模:建设雨污分流管网 30.4公里,修复排水管网结构性缺陷 6公里,进行排水管网功能性缺陷养护120公里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服务工作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各单项开始及完成时间以签订合同确定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监理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工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相关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其他管理等;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图审查、初步设计评审相关工作(施工图审查、初步设计评审相关工作中标后允许分包给有相关资质的企业)。

2.6.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及相关技术服务。

2.6.3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决策咨询、施工、竣工验收期间所包含的全部设计工作。

2.6.4工程监理: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5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变更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相关造价咨询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817万其中

项目管理132万元(含施工图审查25万元初步设计评审7万元);

工程勘察:130万元;

工程设计:315万元

工程监理:190万元

造价咨询: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3.1.2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3.1.3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1.4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1.5造价咨询:具备造价咨询服务能力(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3.2.4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2.5监理专业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3.2.6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具体要求,人员应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本项目的实际要求,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管理人员同时承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记录的,投标无效

3.4.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行为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项目管理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④“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线上获取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等操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05311700分至20240607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投标人需在公告期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06月21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406月2109时00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9.3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与佳木斯市银行联系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各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0454-6299070

人: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桦南县新兴街29号 

人:史先生 

   话:0454-667996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仟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极乐三道街16号

人:张女士

   话:1509458088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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