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2024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勘察
招标单位 | 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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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23 | 项目编号 | SZ0405G24012300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21 | 开标时间 | 2024-02-21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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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405G240123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桦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已由桦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发【2023】14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华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南县2024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勘察
2.2建设地点:桦南县主城区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城区排水管网改造 10247 米;
2.4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勘察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4767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近3个月(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3.3本次招标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任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23日17时00分至2024年01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投标人需在公告期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及其他说明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2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00分。
8.3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3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4-6299070
招 标 人: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桦南县新兴街29号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0454-6679965
代理机构:黑龙江华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40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834564022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