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涪陵区江南城区内涝治理一期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涪发改委发[2023]4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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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2-07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3-0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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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涪陵区江南城区内涝治理一期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涪发改委发[2023]4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江南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江南城区三号箱涵以西区域内的管道二、三、四级结构性缺陷进行修复,同时对排水能力不足的雨水管道进行治理。其中开挖修复DN300~DN1200管道约2.1KM,裂管法修复长度约0.3KM;钢套筒+热塑成型修复长度约0.47km;局部树脂固化法修复36处;加井修复134座,更换双雨水口464座,治理排水能力不足的DN300~DN1200雨水管道约1.2m。
2.3 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3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涪陵区江南城区内涝治理一期工程,以及本工程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遗、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最终施工范围及内容,以甲方现场确定为准。
2.5 工期要求:2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矩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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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谭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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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君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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