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涪陵区青龙山片区雨污混流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涪发改委发〔2023〕6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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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2-07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3-1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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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涪陵区青龙山片区雨污混流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涪发改委发〔2023〕6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江南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造雨水管道总长约2818米(包括DN2000钢带增强PE螺旋波纹管长1200米,DN1500钢带增强PE螺旋波纹管740米,DN1200钢带增强PE螺旋波纹管635米,DN1000钢带增强PE螺旋波纹管243米),过街箱涵(断面2000*2000)45米,检查井94座,双篦雨水口94个,以及支管连接、土石方开挖、回填、路面恢复等配套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涪陵区青龙山片区雨污混流改造工程,以及本工程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遗、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最终施工范围及内容,以甲方现场确定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矩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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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谭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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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君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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