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JDSG8101标项目第一批二次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CC-NBGDJTZG-01-1
招标单位 |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宁波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JDSG8101标项目部 | 地区 | 浙江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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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08 | 项目编号 | CRCC-NBGDJTZG-01-1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30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泥 |
相关产品 | 水泥 |
宁波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JDSG8101标项目第一批二次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JDSG8101标项目已由宁波市发改委批准,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宁波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JDSG8101标项目部。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项目施工需求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宁波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JDSG8101标项目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总体呈西北—东南走向,线路西北起于江北区江北大道站,东南止于鄞州区姜村站,全长23.1km,全部为地下线型式敷设。全线设站19座,其中换乘站9座,在起终点处设置一场一段。8号线设置两座主变电所,与4号线共享已经建设的谢家主变电所,与7、K2号线共享新建的傅家主变电所。其中傅家主变电所设置在7、8号线合建的下应南车辆段内。
施工范围为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JDSG8101标3个车站:江北大道站、培训中心站、旧宅徐站及车站所辖区间及所辖区间的机电安装、公共区装修、绿化、声屏障、市政接驳、铺装、试验、开通、保修期服务,以及运营维护支持等。工期为702日历天。
2.3招标内容: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应提供2021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如采用铁路标准,且列入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专用产品,产品须通过铁路专用产品认证;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系统需上传投标申请表(附件2)、授权委托书、银行账户信息确认函(附件3)及标书款电汇凭证扫描件)、支付标书费(线下支付)、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银行账户名称: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科技有限公司,账号:99610100102700845910,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电汇备注: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标书款)。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1月8日8时00分至2024年1月12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不接受个人汇款),售后不退。
4.4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投标申请表》中填写的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9号(八角东街与体育场北路交叉口西北80米)中国铁建电气化局大厦A 座10层开标室。
5.5 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开标时上传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须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6.开标
6.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月3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6.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上发布。
8.1招标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宁波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JDSG8101标项目部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大道670号克洛克青创中心2楼宁波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JDSG8101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景祥 17633389000
电子邮箱:1083262008@qq.com
8.2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邮 箱:ztjkjgs@126.com
2024年1月8日
序号 | 包件号及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NBDT-JD-042钢筋 | 钢筋 | HRB400 Φ14 | T | 50 | 1、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具有CMA和CNAS标志国家级认证试验室的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市政或轨道工程2个或以上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完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业绩合同、合同甲方(若是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则甲方为相应的施工单位)开具的项目证明(单位盖章)等证明材料,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或厂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和冻结。且无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的行为发生。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钢筋 | HRB400 Φ12 | T | 30 | ||||
钢筋 | HPB300 Φ8 | T | 75 | ||||
2 | NBDT-JD-043水泥 | 水泥 | 32.5 | T | 900 | 1、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具有CMA和CNAS标志国家级认证试验室的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市政或轨道工程2个或以上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完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业绩合同、合同甲方(若是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则甲方为相应的施工单位)开具的项目证明(单位盖章)等证明材料,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或厂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和冻结。且无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的行为发生。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说明:1、本清单中的到站价格包含货物到达买方指定运达目的地的包装、运费、保险、装卸以及伴随服务的所有费用(含运到工地、仓库料场等费用)。
2、本清单中的物资名称仅作为报价项目使用,对其中所含附件及技术标准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3、供货时间和数量以买方供货通知为准。
4、以上所有物资设备规格型号和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数量按照实际交付合格数量结算。
5、铁建云采平台上报价时物资名称请与“采购备注”栏核对,与招标文件中“物资一览表”内的物资名称一致。
附件2: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招标编号 | ||
投标联系人 | 投标内容 | ||
联系电话 | 法人委托人 | ||
传真电话 | 邮箱 | ||
单位地址 | |||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1、我单位承诺,开票信息如下:
公 司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与贵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经济业务往来统一使用以下收款银行账户进行款项结算,如有变更,另向贵公司提交“银行账户信息变更确认函”。
银行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 行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票邮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