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区长三角一体化产业集聚园区( 一期)--杭宿智能制造基地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省宿州市 |
---|---|---|---|
中标单位 | 安徽品顺机电设备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安徽金兰格电梯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P-SZGC2023091 |
中标金额 | 48.8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3-12-29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水利 |
相关产品 |
宿州市高新区长三角一体化产业集聚园区( 一期)--杭宿智能制造基地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宿州市高新区长三角一体化产业集聚园区( 一期)--杭宿智能制造基地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SZGC202309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州市高新区竹邑路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 0557369781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州市胜利路小区15栋一单元401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妮惠16605577724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西子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品顺机电设备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安徽金兰格电梯有限公司 |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 2329 号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 6669 号滨湖时代广场 C2 座 1101 室 |
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中正国际广场 1 幢办 140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元 ) |
7378000.00 |
7378800 |
7488000.00 |
||
工期(日历天) |
120 |
120 |
12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1、肥东县经开区三十埠恢复楼一期; 2、二马路商业广场 A、C 地块; 3、邹平市绿色环保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4、苏宁云商合肥智慧电商产业园 |
客梯业绩一、涡阳县西苑河畔小区、星园小区、席楼小区电梯采购及安装3标段; 客 梯 业 绩 二 、 涡 阳 高 速 时 代 公 馆 项 目 电 梯 采 购 及 安 装; 货梯业绩一、中济南国际标准地招商产业园(绿色建设国际产业园)G-1 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货梯业绩二、港湾 7 号-金鼎连片产业制造基地(一期)电梯供应工程 |
客梯业绩 1:雷桥花园安置小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客梯业绩 2:岳西县温泉资福新区安置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货梯业绩 1:第六产业园(高端制造园区)一期、第六产业园 (智尚园区)一期、第三产业园(汇智科技园 A 区)、第十一产业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货梯业绩 2:中德(常熟)新兴产业示范园二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梁鹏羽 |
丁建波 |
于飞 |
|
证书名称 |
/ |
/ |
/ |
||
证书编号 |
/ |
/ |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5.35 |
95.16 |
94.62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4日 |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8.3万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宿州市银河一路599号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管中心/055730459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