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区长三角一体化产业集聚园区( 一期)--杭宿智能制造基地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2-2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安徽省宿州市
中标单位 安徽品顺机电设备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安徽金兰格电梯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EP-SZGC2023091
中标金额 48.8万元 发布时间 2023-12-29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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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工 05573697812
李妮惠 16605577724
正文内容

宿州市高新区长三角一体化产业集聚园区( 一期)--杭宿智能制造基地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宿州市高新区长三角一体化产业集聚园区( 一期)--杭宿智能制造基地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P-SZGC202309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高新区竹邑路

联系人及电话

张工 055736978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胜利路小区15栋一单元401

联系人及电话

李妮惠1660557772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西子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品顺机电设备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安徽金兰格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 2329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 6669 号滨湖时代广场 C2 1101

 

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中正国际广场 1 幢办 140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元 

7378000.00

 

7378800

 

7488000.00

 

工期(日历天)

120

120

120

质量标准

合格

合格

合格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1、肥东县经开区三十埠恢复楼一期;

2、二马路商业广场 AC 地块;

3、邹平市绿色环保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4、苏宁云商合肥智慧电商产业园

 

 

 

 

客梯业绩一、涡阳县西苑河畔小区、星园小区、席楼小区电梯采购及安装3标段;

装;

货梯业绩一、中济南国际标准地招商产业园(绿色建设国际产业园)G-1 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货梯业绩二、港湾 7 -金鼎连片产业制造基地(一期)电梯供应工程

 

 

 

客梯业绩 1雷桥花园安置小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客梯业绩 2:岳西县温泉资福新区安置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货梯业绩 1:第六产业园(高端制造园区)一期、第六产业园 (智尚园区)期、第三产业园(汇智科技园 A )、第十一产业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货梯业绩 2:中德(常熟)新兴产业示范园二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

 

 

 

 

项目经理

姓名

梁鹏羽

丁建波

于飞

证书名称

/

/

/

证书编号

/

/

/

综合评估得分

95.35

95.16

94.62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31229日至202414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8.3万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宿州市银河一路599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管中心/05573045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