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数字安全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项目(EPCO)

发布时间: 2024-05-3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安徽省宿州市
发布时间 2024-05-31 00:00:00 项目编号 EP-SZGC202403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21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混凝土,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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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工 0557-3697158
正文内容

宿州数字安全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项目(EPCO)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SZGC2024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数字安全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项目(EPCO)(项目名称)已由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宿州数字安全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批复宿高新经科【202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宿州高新区

2.2建设规模:宿州市高新区众创空间产业基地L3栋四楼进行宿州数字安全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0283.00万元,整体建筑面积约3000平米。建设内容主要为数字城市安全运营中心、新型网络犯罪打击中心、数字安全人才培训中心、网络安全攻防演练中心、数字城市会客厅、基础环境平台和配套装修工程。

2.3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1)设计工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版。

    2)施工工期:180日历天,施工图完成备案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4招标范围:负责对项目的设计、采购(含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施工(包含信息化系统工程、安装工程、配套装饰装修工程及附属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将(且)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运营期限为5年。

1)工程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竣工图及配合服务,各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报批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行政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续。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工程的施工工作,负责按招标人、主管部门、责任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的相关要求做好验收工作,项目资料汇总并做好相关归档工作,对项目进度、施工安全及施工质量负责。

3)项目管理部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招标人对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包含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报建、报批和备案手续。

4)项目运营部分:项目竣工后开展宿州数字安全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全部运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运营期内运营管理、品牌推广、参观、展示及培训等工作,运营方负责运营期内项目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迭代、保养等工作,运营期限5年。

5完成招标人要求由项目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③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招标控制价10283.00万元

2.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设计资质:满足以下其中之一条件:(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装饰装修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运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 人员要求资格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通信工程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装饰装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设计负责人:具有通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开标日期之前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满6个月(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追溯)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通信工程施工负责人和装饰装修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要同时满足通信工程施工负责人和装饰装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此时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若通信工程施工负责人和装饰装修施工负责人不是同一人,项目经理与通信工程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与装饰装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3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4 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项目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06210900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3.1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4.4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请咨询CA办理机构,联系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62109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7.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投诉受理部门.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管中心

05573045970

宿州市银河一路599号

 

 

8.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忠之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宿州市拱辰路8号                     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众创空间产业基地Q1栋4楼

人:                                     人:                        

   话:      0557-3697158                         话:       17730229802          

电子邮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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