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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批准公示广东省汕尾管辖海域JH21-08区块、JH22-03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批准公示广东省汕尾管辖海域JH21-08区块、JH22-03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两个项目均位于施公寮岛东南侧海域。
JH21-08:设计日最大海砂开采量7.2万方、月均开采量114万方、年均最大开采量1368万方,预计开采年限2年2个月。
JH22-03:设计日均最大海砂开采量4.32万方、月均开采量68.4万方、年均最大开采量820.8万方,预计开采年限2年4个月。
编辑:戴冬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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