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里县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新疆塔城 | |
---|---|---|---|
发布时间 | 2022-07-2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 |
相关产品 |
托里县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托自然告字2022-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和《关于推进矿产资源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托里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下列采矿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托里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托里县自然资源局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塔城市光明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托里县加尔巴斯粘土矿二区
开采矿种:砖瓦用粘土
地理位置:托里县多拉特乡
面积:0.05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5113240.54 | 28470848.47 |
2 | 5113428.11 | 28470841.72 |
3 | 5113452.71 | 28471069.11 |
4 | 5113153.65 | 28471079.62 |
5 | 5113136.06 | 28470852.23 |
* | 687.15 | 678 |
6 | 5113240.52 | 28470850.12 |
7 | 5113215.16 | 28470852.25 |
8 | 5113219.82 | 28470905.17 |
9 | 5113209.01 | 28470905.36 |
10 | 5113164.66 | 28470923.17 |
11 | 5113171.51 | 28470964.22 |
12 | 5113209.40 | 28470956.74 |
13 | 5113219.38 | 28471033.98 |
14 | 5113293.31 | 28471025.76 |
15 | 5113277.03 | 28470866.12 |
* | 687.15 | 678 |
资源储量:30.02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687.15米至 678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5113240.54 | 28470848.47 |
2 | 5113428.11 | 28470841.72 |
3 | 5113452.71 | 28471069.11 |
4 | 5113153.65 | 28471079.62 |
5 | 5113136.06 | 28470852.23 |
* | 687.15 | 678 |
6 | 5113240.52 | 28470850.12 |
7 | 5113215.16 | 28470852.25 |
8 | 5113219.82 | 28470905.17 |
9 | 5113209.01 | 28470905.36 |
10 | 5113164.66 | 28470923.17 |
11 | 5113171.51 | 28470964.22 |
12 | 5113209.40 | 28470956.74 |
13 | 5113219.38 | 28471033.98 |
14 | 5113293.31 | 28471025.76 |
15 | 5113277.03 | 28470866.12 |
* | 687.15 | 678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56.49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上述项目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银行出具不低于竞买保证金额度的资金证明。 (二)近五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矿业权人的;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未履行《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的;因不履行相应义务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解除《矿业权出让合同》的不具备竞买资格。竞买人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和不良记录,并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相关主管部门有其他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五年内新成立的企业要提供企业法人关联的其他相关企业的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和不良记录及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相关主管部门有其他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 (三)竞买申请人在报名申请期限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原件,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通过资格审核并取得“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的竞买人可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取消其资格)。 (四)本次出让采矿权年限根据出让标的项目一览表中出让年限挂牌出让,到期后相关主管部门不予延续并无条件关闭矿山,并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8月19日 挂牌时间:2022年08月19日—2022年09月01日
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塔城市光明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塔城市光明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7月22日—2022年08月18日
申请报名方式:线下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1号项目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号项目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矿业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等出具的保证。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矿业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得人在矿业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次矿业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出让矿业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矿业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四)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工作,合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五)此次公告中受工作程度限制,以挂牌文件中确定的矿种为准,竞买人自担风险。 (六)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交易过程的异议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对交易标底的异议由出让人负责解释。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按探矿权成交价20%的违约金,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或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应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矿业权登记。 (二)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本次矿业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挂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和通知。(四)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mnr.gov.cn/;2、中国矿业报网http://www.zgkyb.com; 3、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xjtc.gov.cn/;4、新疆矿业网http://www.xjgyky.com。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991-4846078 郭女士18690817790 王先生15099502278 监督电话:0901-3689144
本公告在托里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托里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