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连州市国省道(G537线、G107及S346线)13座危桥改造加固整治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3-0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3-04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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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ZH-WQGZ-2021-001-...

项目名称: 连州市国省道(G537线、G107及S346...


补遗公告信息
补遗环节:评标
          标题: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连州市国省道(G537线、G107及S346线)13座危桥改造加固整治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内容:
         

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保金最新规定,对招标文件中涉及质保金预留比例予以调整:

  1. 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第七条第5条款:“5、支付方式:甲方扣除当期结算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后,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90%款项,付款方式为  银行转账 。”

    修改为:“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批商品混凝土结算款的90%,剩余7%在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予以支付,质量保证金3%在质保期满后10天内支付,质保期为货物交货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2. 删除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第七条第6条款:“6、支付时间: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3. 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第七条第7条款:“7、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90天内,乙方供应的产品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或不予以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修改为:“6、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0天内,乙方供应的产品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或不予以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4、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第七条第8条款改为第7条款,内容不变。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1

混凝土采购澄清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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