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碱滩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单位 | 咸阳兴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陕西咸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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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0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1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铁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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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渭城区碱滩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咸阳市渭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渭发改〔2024]146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兴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48.48%、自筹资金51.5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渭城区西铜铁路以北、防洪渠以东、3530西界墙以西、相关村界以南;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86868.298平方米(合280.303亩),总建筑面积854984.4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615487.95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538807平方米、商业及配套服务设施63332.22平方米、幼儿园10595.94平方米、出地面设施2452.79平方米),地下面积239796.54平方米。容积率3.292,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7037个(其中:地下6334个、地上 70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6692个(其中:地下6206个、地上10486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6栋11-33层住宅楼、5栋配套楼、2栋幼儿园和二层地下车库等,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给排水、电气、绿化、暖通、燃气等附属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38918654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722726502.99元);
2.4 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渭城区碱滩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04043516l24ik2b7p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1:建设内容为1-14#楼建筑面积为271688.48㎡、S1#楼、S2#楼建筑面积为19361.2㎡,总用地面积82853.452㎡(约124.28亩),启动总建筑面积377545.86㎡,地上建筑面积272771.26㎡(住宅249075.12㎡,商业面积14107.77㎡,配套设施3878.66㎡,幼儿园一座建筑面积为4677.71㎡,地下出地面设施1032㎡)。地下两层建筑面积104774.6㎡,含地下室,其中机动车地面停车位308个,地库停车位277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地面3580个,地库停车位3212个。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楼、住宅楼、商业楼、服务用房、地下车库等,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电气、照明、通讯、给排水、暖通、燃气、消防、人防等工程。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7 其他: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渭城区碱滩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1申请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3.1.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1.3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委派。 3.1.4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须入陕备案; 3.1.5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拟派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渭城区碱滩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企业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4.2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 2024-11-07 08:00起至2024-11-13 18: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标段名称:渭城区碱滩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网上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8.1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8.2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8.3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8.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格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8.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6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市渭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 咸阳兴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恒鑫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迎宾大道南段厚德苑小区A区三层 | 地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
联系人: | 郑倩 | 联系人: | 张工 |
电话: | 029-33173096 | 电话: | 029-32988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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