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开封产业园项目生石灰询价采购
招标单位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经理部 | 地区 | 河南开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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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0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08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 |
相关产品 | 生石灰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
项目经理部
生石灰采购公告
一、公开询价条件
本次公开询价项目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生石灰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项目中标日期为2024年4月2日,位于河南省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西南部,林荫南街东侧、祥港南路南侧,为产城融合区产投集团自主投资建设的首个工业项目,对于推动融合区产业基础以及产业生态建设有重要意义。产业园整体占地面积466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161.95平方米,属于二类工业用地(M2)。包括生产性用房:1#厂房、2#厂房、3#厂房、4#厂房、5#厂房,配套生活用房:运营中心、地下车库。
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建设范围包含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最终交付。
(1)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设计阶段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过程中的优化、深化设计等;并配合完成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完成施工过程、现场配合、参加竣工验收、交付及工程质保等各阶段服务;满足国家现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设计评审和审批,还应满足发包人的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前提下的建安费用合理最优原则,即施工图的限额设计)。
(2)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工程施工阶段: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并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完成各检验试验、试运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保责任期质保工作;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3)其他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
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月 8 日 11时00分(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产业新城
项目联系人:毛鸿飞 联系电话: 18349160934
六、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生石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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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
1113.54 |
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产业新城 |
2024年11月至工期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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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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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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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技术要求:
合同项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
八、验收方式:
过磅计量,以甲方验收数量为准。
九、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周期: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
支付周期:每期结算后,1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70%,27%在办理最终结算后1个月内支付,余款 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质保期届满后1个月内,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支付方式: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甲方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时,可使用乙方认可的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双方约定,金融票据的贴息和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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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石灰 合格品 | 1113.54 | 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