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新建110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 地区 | 湖北襄阳 |
---|---|---|---|
发布时间 | 2024-10-3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0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 |
相关产品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110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2.2 项目建设规模: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新建110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项目为24R项目的子项,配套24R项目新建两条110kV线路及1座110kV变电站。1)110kV变电站工程:终期主变规模2×50MVA,电压比为110/10.5kV,本期新建2×31.5MVA。终期110kV出线2回,本期2回,采用内桥接线方式。规划终期10kV电缆出线50回,本期建设出线28回(不含接地变、电容、PT、联络等开关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变电站内做好远期出线备用位的预留;每台主变配置4000+2000Kvar并联电容器组。新建110kV变电站设备全部采用户内式,变电站配备围墙,围墙内全部及围墙外1m范围内的施工全部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三通一平等除外)。2)110kV线路工程:新建2回路110kV线路:一回由宜城腊树园220kV出线至东方化工新建110kV变电站,形成腊树园~东方化工Ⅰ电源线路;另一回由宜城余岭220kV变电站供出至宜城的110kV楚都变电站T接至东方化工新建110kV变电站,形成楚都~东方化工Ⅱ电源线路。导线型号均采用JL/G1A-300,电缆线路型号均采用YJLW03-110/ 64-1*1000。预估Ⅰ电源线路17.68km,其中架空线路16.6km,电缆线路1.08km;预估Ⅱ电源线路长度16.63km,其中架空线路15.4km,电缆线路1.23km。线路具体长度以规划批复及投标单位自行设计为准。
2.3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2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1)110kV变电站工程:包括变电站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验收、保修;设备安装与调试;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试验及第三方检验,协助办理对端站改扩建申请相关手续; 输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成功通过试运行的初步验收;工程竣工(含所有试验)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配合招标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质检备案及验收工作;同时也包括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含站内操作规程编制)和人员培训、施工过程中的涉网相关协调工作等。变电站内高压设备的预防性试验、防雷接地检测、继电保护整定、站内通讯网络安全装置配备(含等保测评)等均在招标范围内,投标方需向招标方提供相应的正式报告。变电站配套防洪沟、外墙真石漆、环氧树脂地面等均需满足发包人要求。 2)110kV输电线路工程:包括输电线路的设计,协助办理线路核准、林地、草地、坟地、建设用地报批、土地出让、建设用地施工、规划许可、河道防洪评估等项目建设所需的手续,包括施工临时征占用地及青苗补偿手续办理与费用的承担;负责线路施工、调试、试运行及电力公司协调服务、项目管理、性能质量保证并最终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并负责质检备案及验收工作;同时也包括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工程过程中的协调并完成相关手续备案及入网,具备送电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2)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三级及以上),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资格:①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1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合同内容应至少能体现项目名称、甲乙双方盖章、合同签订日期等主要内容,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盖章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任职书等);③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带有二维码即可查询是否有效或其他验证真伪方式的社保(养老保险)证明(须为本单位人员(含分公司),须已缴费); 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4)设计负责人资格: ①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带有二维码即可查询是否有效或其他验证真伪方式的社保(养老保险)证明(须为本单位人员(含分公司),须已缴费);(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具备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带有二维码即可查询是否有效或其他验证真伪方式的社保(养老保险)证明(须为本单位人员(含分公司),须已缴费);(6)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为不同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须同时具备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条件;②未被列入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投标人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联系人、发票接收联系人、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带有二维码即可查询是否有效或其他验证真伪方式的社保(养老保险)证明(须已缴费);(7)业绩要求:提供①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已承揽的至少1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110kV(含)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施工(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上的110kV(含)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500万元(含)以上的110kV(含)以上输变电工程工程总承包(至少包含设计、施工内容)))业绩或②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如有)的牵头人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曾经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任意一方已承揽的至少1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要求同上)、施工(要求同上))或者(工程总承包(要求同上)),业绩以合同为准,合同内容应至少能体现项目名称、甲乙双方盖章、合同签订日期等主要内容)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承包范围、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应具备相应资质要求。(4)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5)联合体各方均未被列入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 23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05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4.3 技术资料类别: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0日 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金臻大酒店21楼会议室。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 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雷河镇
- 邮编:
- 联系人: 宋根炎
- 电话: 19972251839
- 传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48号1幢8层
- 邮编:
- 联系人: 任向军、白鑫明
- 电话: 13835136929
- 传真: 0351-3589166
- 电子邮件: rxj123@163.com
8.投诉/异议受理
- 单位名称: 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吴建
- 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雷河镇
- 电话: 18107106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