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智慧停车场及停车位改造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0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重庆
中标单位 重庆高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WSDX-GZZXXB2024001
中标金额 129.9865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04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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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彤,陈绳勇 17723815087
正文内容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智慧停车场及停车位改造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智慧停车场及停车位改造项目(项目编号:WSDX-GZZXXB2024001)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1.  第一成交候选人

1 单位名称:重庆高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响应报价:1299865.00元人民币

(二)否决响应情况

重庆端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供应商经营情况说明被否决。

 

公示期:20241030日至2024111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询比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询比人/询比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询比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柳彤,18223610599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绳勇,17723815087

 

 

询比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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