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关于德阳高新区汽车产业园配套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学府大道二期监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德阳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地区 | 四川德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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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0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8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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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德阳高新区汽车产业园配套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学府大道二期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德阳高新区汽车产业园配套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学府大道二期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高科发行审【2023】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阳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阳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高科发行审【2023】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德阳高新区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学府大道二期长约1228米,宽40米,包含单位工程有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等。总投资约7951.36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施工过程、施工延长期、缺陷责任期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7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1月 04日00时00分00秒至 2024年11 月28 日09时30分00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1月28 日 09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德阳高新区科技创新和发展改革局 、德阳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阳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 36 号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838-588081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下一站都市A 座 1210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8-87014511
传 真:028-87014511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1月0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