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东部新城凤栖湖片区开发配套设施(一期)项目
招标单位 | 自贡市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四川自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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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0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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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市东部新城凤栖湖片区开发配套设施(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东部新城凤栖湖片区开发配套设施(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10-510300-04-01-157889】FGQB-006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10-510300-04-01-157889】FGQB-0063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自贡市东部新城,自毛家坝大桥至内宜高速公路。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配套道路约3.6公里,桥梁2座,建设地下管网、交安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2.3 招标范围:(1)勘察: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岩土工程初步勘察、土石比分析报告、详细勘察及各阶段相关服务工作。
(2)设计: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相关工作。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85日历天(其中勘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后55日历天)。
2.5 项目总投资: 5800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勘察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3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02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login.scc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22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自贡市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北环路1段21号(站务楼)
邮 编: 643000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 话: 0813-270325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高新区盛邦街88号8幢9层3、4、5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28-8531737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1月0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0-510300-04-01-157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