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438乌香路、S328星夏路、S441和陶路)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和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地区 | 安徽马鞍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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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辽宁天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江西省四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2408-340523-04-01-854619 |
中标金额 | 731.445204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11-01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和县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438乌香路、S328星夏路、S441和陶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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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皖E0-31-2024-0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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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和县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438乌香路、S328星夏路、S441和陶路)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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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皖E0-31-2024-0461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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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和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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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统一代码 |
2408-340523-04-01-854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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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9985879.1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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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徽和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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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楚汉街6号楼,王建权19955185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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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有效最低价评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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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10/29 9:00:00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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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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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辽宁天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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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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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兴城市东辛庄镇南二台子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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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731445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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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付志强 项目总工:李彪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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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221101014184、辽交安B(20)G00321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0053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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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零死亡”目标,且达到国家和安徽省、马鞍山市有关安全生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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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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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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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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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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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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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2021年葫芦岛市南票区赤锦线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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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江西省四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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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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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江西省新余市仙来东大道3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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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731764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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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舒俊翔 项目总工:张小林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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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赣2362022202303242、赣交安B(19)G00020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3620181200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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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零死亡”目标,且达到国家和安徽省、马鞍山市有关安全生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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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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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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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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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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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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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G533樟分线肖石下至泥水坑段路面大修工程(K93+500-K97+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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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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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建权;19955185586)。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55-5335006。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