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街道桥下空间改造工程(一期)(施工)第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 地区 | 广东佛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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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01 | 项目编号 | A02-440606-2024-0010-01-01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11-07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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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桂街道桥下空间改造工程(一期)(施工)第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6-2024-0010-01-01
项目名称:容桂街道桥下空间改造工程(一期)(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1月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9-10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内容: |
修改为: |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有)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7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1)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如中标通知书无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则还必须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网发布的中标公告(结果或公示)网页截图或打印页并提供网址查询)、②合同关键页(含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署页)扫描件、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如施工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仅明确至月份的,则按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对应月份的施工业绩均认可;(3)如果类似项目业绩的竣工验收报告是分批验收的,则所提供的所有分批竣工验收时间、累计金额、工程内容须符合上述评分标准的业绩时间、业绩金额、业绩内容的要求。】 |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有)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7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48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内容: |
修改为: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17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每项业绩得2分。 【注:(1)本项最高得2分;(2)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如中标通知书无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则还必须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网发布的中标公告(结果或公示)网页截图或打印页并提供网址查询)、②合同关键页(含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署页)扫描件、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如施工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仅明确至月份的,则按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对应月份的施工业绩均认可;(4)如果类似项目业绩的竣工验收报告是分批验收的,则所提供的所有分批竣工验收时间、累计金额、工程内容须符合上述评分标准的业绩时间、业绩金额、业绩内容的要求;(5)资格要求中提供的业绩如符合评分要求,可在资信标评审中计分。】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17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每项业绩得2分。 【注:(1)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此项业绩包含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中的业绩。】 |
3、现就《招标文件》第七章图纸第104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内容: |
修改为: |
/ |
图纸有调整,具体详见与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并发布的图纸。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5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方式:0757-26385192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 CD区
联系人:傅先生、潘先生
联系方式:0757-83284195
2024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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