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航局重庆酉阳前峰水库工程项目预埋钢板采购询价函
招标单位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交建工程分公司 | 地区 |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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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01 | 项目编号 | SHJXJ-07-202407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06 | 开标时间 | 2024-11-06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备件耗材 |
相关产品 | 预埋钢板、预埋件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市酉阳县前峰水库工程项目
预埋钢板物资询价函
1、 采购项目简介:
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采购一批预埋钢板(编号:SHJXJ-07-2024075(预埋钢板)),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2024年11月06日16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2、 投标人资质: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物资供方,有近2年同类工程预埋钢板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列入中交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3、 标的:预埋钢板。
4、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
5、 需求数量规格:详见附件:报价表。
6、 预计供货时间:2024年11月至2026年10月。
7、 交货地点:中交三航局重庆市酉阳县前峰水库工程项目(李溪镇让坪村)指定施工地点。
8、 计量及验收方式:
需方按国家现行标准、相关行业标准要求进行抽检复验。凡不合格产品,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结算数量:结算数量以需方验收合格后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
9、 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
10、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供方通过 汽车 运至需方指定地点,运费含合同总价中,供方负责卸货。
11、定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
12、定价机制:
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3、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 ☑结算后30日内付款
□结算后60日内付款 □结算后90日内付款
□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
13.1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回款为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按票据的贴现利率计算,贴息费用由招标人承担,需方若使用票据或供应链融资方式支付的由供方贴息,需方承担贴息费用,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提供上述融资贴息费用垫付证明至需方核对,经需方财务资金部核对完毕双方签字确认并开具贴息费用增值税发票提供给需方后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及方式支付。
13.2结算期限为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每月 20 日为结算日,供方需提供需方签字确认的收货单原件、数量金额核对表并报送至需方进行核对确认,双方确认后由供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并在5个工作日中交给需方,如果供方不能在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到需方,该确认款项推迟到下个结算期。
13.3对账结算后按上述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审批,及时将应付货款足额支付给中标单位。
13.4供货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收料回执单》上的实际供应数量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5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收料回执单》一并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
13.5每期结算后,需方在接到发票核对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卖方当期结算货款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6个月规定时间内无质量问题,需方支付给卖方质量保证金。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14、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4.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0.5%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7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14.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5 %作为违约金。
14.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4.4履约保证金:卖方在签订合同前 / 个工作日内应提供金额等于合同总价 /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要求:中标人属地授信银行直接开具保函,不得通过其他金融机构或公司(含担保公司)转开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必须为 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6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交通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和浙商银行。
15、询价报价文件及报价单的递交:
15.1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11 月06日 16 时前通过(https://sp.iccec.cn/(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5.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附件二《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出具附件三《信用承诺书》和附件四《合规声明》,与报价附件一并上传(报价时未出具信用承诺书及合规声明的,作废标处理,中交集团内部单位和集团红名单企业无需出具)。
16、开评标:招标人于 2024 年 11 月06日16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
17、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10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18.报价有效期:本次询价报价有效期为10日,报价文件通过开标生效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在询价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报价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交建工程分公司
地 址: 重庆市仙桃数据谷C15栋12楼
联系人:顾涛、吉晓辉
联系电话:顾涛:18321355190 / 吉晓辉:13505667580
2024年11月 01日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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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预埋件 | 600*600*20mm 中心开10cm孔 | 340 | 块 |
2 | 预埋件 | 250*250*10mm 中心开5cm孔 | 200 | 块 |
3 | 预埋件 | 500*500*20mm,Q235B | 8 | 块 |
4 | 预埋件 | 400*250*20mm,Q235B | 10 | 块 |
5 | 预埋件 | 500*300*20mm,Q235B | 6 | 块 |
6 | 预埋件 | 7500*290*20mm,Q235A | 2 | 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