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村斗门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 | 芜湖市镜湖区方村街道办事处 | 地区 | 安徽芜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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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省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应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WH020FJ24EP3135 |
中标金额 | 456.46406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10-30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斗村斗门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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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020FJ24EP3135 (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405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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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斗村斗门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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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020FJ24EP313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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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镜湖区方村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方村街道集镇花方路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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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军 0553-843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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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2号写字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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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媛媛 13855389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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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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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09: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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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市从众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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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4564640.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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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侯佳(设计负责人:周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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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建筑学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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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皖234171706317、(2018)934002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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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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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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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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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方村街道行春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设计施 工一体化项目;铭传乡聚星粮驿1953乡村振兴项目 EPCO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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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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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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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投标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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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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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应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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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4459302.7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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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王旭东(设计负责人:徐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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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建筑设计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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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皖1342020202300105、07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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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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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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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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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龙桥镇夹板行政村新建中心村建设工程;沅 江市小河咀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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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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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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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投标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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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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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意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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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4467778.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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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谢天(设计负责人:杨韶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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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建筑学正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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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陕261141556390(00)、2400101276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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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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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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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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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西安高新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 )第二批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四标段);潮州市潮安区江 东镇红砂村、佘厝洲村、下湖村、樟厝洲村生态宜居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勘察设计一体化EPC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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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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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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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投标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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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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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芜湖市羊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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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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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项 |
样本值单位:安徽百世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山之名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意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万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应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从众建设有限公司、辉阳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东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屹国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基准价:458206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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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