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湖北宜昌)储备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湖北宜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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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3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11-25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公路,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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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湖北宜昌)储备中心(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湖北宜昌)储备中心(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24〕124号)批准建设,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湖北宜昌)储备中心(二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了初步设计。本项目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人(代建单位)为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宜昌市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善溪窑村善窑一路,建设用地约48729平方米。房屋建筑总面积10986.85平方米,其中实训保障备勤用房为5层(局部6层)的框架结构;1#储备库、2#储备库、3#储备库均为单层门式刚架结构库房;门卫用房为单层框架结构。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总图工程(含场坪、挡墙及护坡、围墙、演练通道、道路硬化及室外管网)及储备库、门卫用房和保障备勤用房的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强弱电)、给排水等房建工程的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的施工监理服务。
2.3计划工期:自签订监理合同至保修期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施工缺陷责任期满。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施工工期要求。
2.5 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施工质量要求。
2.6 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 (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监理员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或岗位证书)。(上传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且证书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人员证书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4 拟派项目总监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这三个工程所在地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除此外不再承担其它工程项目监理任务。(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提供2024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6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 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7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领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00:00分至2024年11月7日17: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开标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3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8.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次招标 是(是或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四路8号
电话:15671056593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
电话:13554550302
联系人:饶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