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项目-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_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广州花都城华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地区 | 广东广州 |
---|---|---|---|
发布时间 | 2024-10-31 | 项目编号 | 2206-440114-89-01-69335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0 | 开标时间 | 2024-11-20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206-440114-89-01-693353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沿东风大道以东,沿江大道以南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M1。南地块总用地面积33133.15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26382.96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5242.31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1507.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2万平方米,拟建设2栋高层厂房,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4栋独立厂房,建筑面积约2.18万平方米,1栋配套活动室、饭堂及宿舍,建筑面积约1.19万平方米,1个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约0.23万平方米。本项目最大单体面积约2.3万㎡,最大单体建筑高度约为57.55m,建筑最大层数为12层,最大跨度为10.8米。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 :包括场地平整、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和回填、主体结构、楼地面、门窗、屋面、装饰装修、机电给排水安装、消防、人防、通风、节能、智能化、建筑泛光、标识标牌、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及其附属给水、排水、排污、海绵城市、路灯等市政配套、园林建筑及绿化、临时围蔽施工、临设搭设等相关配套工程等。 北地块道路用地面积5516.32平方米。 以上指标以最终批复为准。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1244.43万元。 (注: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运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综合运营全面负责(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约定为准)。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建设总工期:建设工期共516个日历天,暂定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6年5月30日竣工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在发包人的指示下由监理单位下达的书面《开工令》通知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0266.1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4.2施工类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香港企业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②国内申请人具体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③工程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5.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要求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9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花都城华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宏发南路11号第四层307号铺 |
招标人联系人 | 江工 | 联系电话 | 020-86895146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龙珠路13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36992829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6897092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