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衡水昌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河北衡水 |
---|---|---|---|
发布时间 | 2024-10-3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0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市政 |
相关产品 |
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以衡高政投资核准【2023】2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昌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一期)监理。
2.2、建设地点:衡水高新区北区,时尚大街以西,水岸雅居三期以南,小西河以北。
2.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5#-11#楼、A#楼、B#楼、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57095.95㎡。其中,5#楼(11+1层)地上建筑面积:7005.04 ㎡,地下建筑面积:634.55 ㎡;6#楼(10+1层)地上建筑面积:4595.85㎡,地下建筑面积:420.63㎡;7#楼(11+1层)地上建筑面积:7005.04㎡,地下建筑面积:634.55㎡;8#楼(10+1层)地上建筑面积:4595.85㎡,地下建筑面积:420.63㎡;9#楼(11+1层)地上建筑面积:7005.04㎡,地下建筑面积:625.4㎡;10#楼(11+1层)地上建筑面积:5028.27㎡,地下建筑面积:452.95㎡;11#楼(11+1层)地上建筑面积:4671.64㎡,地下建筑面积:427.93㎡;A#楼(2层)地上建筑面积:402.04㎡;B#楼(2层)地上建筑面积:973.49㎡;地下车库地下建筑面积:12168.95㎡,地上建筑面积28.1㎡。
2.4、招标范围:尚雅新居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范围内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2.5、监理周期:施工准备阶段至质量保修期满结束。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
3.1、本次招标监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本项目总监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4.2投标单位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按照首页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4.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4.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无报名环节,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 31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监理大纲)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监理大纲)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监理大纲)采用暗标评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信息
7.1.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0318-2166609
电子邮箱:jsj2166609@126.com
7.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河北鑫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18-2668186
7.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一期)监理,投标人/供应商缴纳平台费900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水昌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永兴西路1988 号-1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318-21061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816号财贸大厦
联系人:冯经理
电 话:0318-266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