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公有云云主机安全产品及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海外公有云云主机安全产品及服务采购
2.2采购货物数量:云主机安全防护及监测软件(客户端及服务端)预计240套,以实际使用为准
2.3交货地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2.4 最高响应限价:下表汇总价格均不含税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单价限价 |
1 | 云主机安全客户端软件 | 240 | 套 | 2765 |
2 | 安全运营服务 | 1 | 年 | 141500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供应商应具备CMMI3及以上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资质,以文件开启当日https://www.cmmiinstitute.com/查询结果为准,如供应商为非制造商,以制造商的资质为准。
(3)供应商应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测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运营类和风险评估,以文件开启当日http://www.itsec.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供应商为非制造商,以制造商的资质为准。
(4)供应商应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二级)及以上,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如供应商为非制造商,以制造商的资质为准。
(5)产品应具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为非制造商,可提供制造商的相应证明材料。
(6)产品应具备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国家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合出具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试证书(MSTL)》,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为非制造商,可提供制造商的相应证明材料。
(7)产品所包含的防病毒软件需要有自主知识产权,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非制造商,可提供制造商的相应证明材料。
3.1.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至少1人)需具备PMP(项目经理)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项目成员(至少1人)需具备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本次采购接受非制造商参与。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23时至2024年11月4日23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时,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采购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采购)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视为确认参与采购活动;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天富路288号
联系人:张瑶
电话:13843142520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邢栋、林健君
座机:0431-80606211、0431-80745102
手机:19975894911、19917294502
邮箱:xingdong5@faw.com.cn、linjianjun1@faw.com.cn
7.7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一汽集团公司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招标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纪委举报电话:0431-81121559
纪委举报邮箱:xfjb_iec@faw.com.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