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防沙带第十二师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4年度4个子项目修复工程施工)
招标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 地区 | 新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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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3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1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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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防沙带第十二师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4年度4个子项目修复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防沙带第十二师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4] 1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社会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北方防沙带第十二师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4年度4个子项目修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参与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二师一〇四团、西山农牧场
3.工程规模: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总面积1047.18公顷,划分修复子项目21个,修复废弃矿山256个、图斑数467处,其中,消除地质灾害隐患268处,面积300.52公顷;治理采坑90处,面积312.33公顷;清理废渣117处,面积 434.33公顷。同时,种植树木、撒播草籽、铺设管网、配建道路等。
4.本次招标内容为(包含不限于):本次招标为本年度4个修复子项目,矿山生态修复面积约为300.40公顷,修复废弃矿山(矿点)约34个,修复废弃矿山图斑约74个。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内容 | 工期(天) |
E6612004006240715003 | 北方防沙带第十二师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4年度4个子项目修复工程施工) | 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 施工 | 382日历天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提供)。
3.3技术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地质工程或地质矿产或岩土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至少1项(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协议书以及工程款结算发票的复印件,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材料均予以认可)类似工程指:水利工程(灌溉工程或农田水利工程)或山水工程(山、水、林、田、湖、草、沙)、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或地质环境(灾害)治理工程、或边坡防护治理工程、或矿山闭坑治理工程、或矿山水害(水文地质)治理工程。
3.5财务要求:(1)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具有充分的流动资金投入本项目,保证工程按拟定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顺利。
(3)投标人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 网站查询确认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7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申请人的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7.2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7.3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7.4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7.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上述资格要求、负责人资格要求、业绩要求的均认可。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九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兵团十二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路与百园路交叉口西北150米建设环保科技大厦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十二师市民中心
联系人:曾强
电话:0991-393096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38号聚天大厦7楼
联 系 人:刘阳、张纯、刘霄寒
电 话:15099082891、15276555015、1589905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