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招标单位 | 大庆市住建业发展服务保障中心 | 地区 | 黑龙江大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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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30 | 项目编号 | SZQT0505G24102900300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0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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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①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庆发改发〔2024〕231号;②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乘风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发改发〔2024〕232号;③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东风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二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发改发〔2024〕233号;④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东风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发改发〔2024〕234号;⑤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发改发〔2024〕236号;⑥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二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发改发〔2024〕235号。
1.4 招标人:大庆市住建业发展服务保障中心
1.5 项目业主:大庆市住建业发展服务保障中心
1.6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其余资金由大庆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SZQT0505G241029003001001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SZQT0505G241029003001001
2.5 建设地点:位于大庆市龙凤区、让胡路区、萨尔图区、红岗区、大同区。
2.6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乘风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东风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二期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东风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二期项目六个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7 合同估算价:421.25万元(含税)
2.8 服务期限:2024年11月23日-2025年09月23日,共计304日历天。(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实际服务期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2.9 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内容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及相关服务等,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等成果文件。并配合完成一切关于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现场检测相关工作。
2.10 项目类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11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2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条件如下: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人于开标前连续3个月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信誉要求:
(1)信用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
3.8 其他要求:
(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他项目人员按照专业及项目规模合理配备。(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表)
(2)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否决投标情形见附件1:否决投标条件。
(5)投标人将资格要求中及招标文件要求其他的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上传至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位置,未明确指定位置的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人的其他材料”中,要求证明材料不许有涂抹、遮盖,能清晰明确看到内容,否则视作该材料无效,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 年 10 月 31 日 00:00 至 2024 年 11 月 07 日 00:00 。(5个工作日)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 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 :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459-8973933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评定分离 ,定标办法采用 直接票决定标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 标 人:大庆市住建业发展服务保障中心
地 址:大庆市高新区建设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9-639380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女士
电 话:0459-8973933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市萨尔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9-6181795
12. 其他事项说明 :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