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河北保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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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2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0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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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阳县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高阳审批字【2024】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高阳县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阳县于堤村村北,项目占地29.95亩,项目场地西侧为惠民街,北侧为高任二路,南侧和东侧为规划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高阳县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处理能力4.0万m3/d,建设内容包括水厂建设和配套管网建设,水厂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用房和附属建筑总面积10833.5平方米,项目配套管网建设内容包括进水管网、配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建设,其中进水管网设计从原水地至厂区,长度为2公里。
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20085.51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标准与规范要求。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后续服务至项目验收通过止。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现场进行地勘、出具勘察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及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的能力。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提供2024年度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符合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9 09:00 至 2024-11-04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0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项目实施“双盲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安文盟;联系方式:0312-6622520;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河北天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天惠、郑颖,联系方式:0312-216836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6622520
电子邮箱:gyzjj520@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高阳县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天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高阳县兴阳路261号 | 地址: | 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A座808室 |
邮编: |
0715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安文盟(异议受理人) |
联系人: | 刘天惠、郑颖(异议受理人) |
电话: |
0312-6622520 |
电话: | 0312-2168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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