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高层建筑居民用户瓶改管城市管道气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单位 | 汤原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 地区 | 黑龙江佳木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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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29 | 项目编号 | SZ0403G24102800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1 | 开标时间 | 2024-11-21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居、商、调压设施、法、燃气表、小区高层建筑商业用户燃气设施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403G241028001001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高层建筑居民用户瓶改管城市管道气工程项目已由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汤住建复〔2024〕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汤原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汤原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高层建筑居民用户瓶改管城市管道气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控制价:6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38.78万元,设计费用:36.22万元);
2.3建设规模及范围:本项目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高层建筑居民用户瓶改管城市管道燃气工程项目,涉及 8 个小区、14 栋楼、1763 户居民用户和 6 个小区、9 栋楼、42 户商业用户的燃气设施建设。
本工程分为居民用户和商业用户两部分。1、小区高层建筑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包括庭院埋地燃气管道1422米(其中:钢管17米,PE管1405米);调压设施7台、PE阀门井3座;室外架空钢管11023米,管径为DN15~DN100;户内管道长度为3526米,管径为DN15;楼栋分支总管道金属软管12根;法兰球阀137个,DN32~DN80;燃气表1763块,灶前不锈钢波纹管1763根,表前阀1763个,自闭阀1763个,民用报警系统1763套(包含报警器探头和紧急自动切断阀)及燃气附属设施若干。2、小区高层建筑商业用户燃气设施:包括燃气表及报警系统42套(G4物联网燃气计量表、商业燃气泄漏报警器、切断阀各42个),法兰球阀门84个,丝扣球阀84个,室内外架空钢管420米。
2.4建设地点:佳木斯市汤原县;
2.5计划总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9月30日,总工期3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责任。
2.7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近3个月(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房屋建筑工程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进行信用查询,提供网页截图盖电子印章);
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电子印章);
3)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企业提供);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0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除文件中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位置,其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即可。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法律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进行核查(须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方式)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否证企一致,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9.3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与佳木斯市银行联系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各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454-7623832
招 标 人:汤原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汤原县
联 系 人:孟主任
电 话:0454-762062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341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59565777
邮 箱:hljzlgczx@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