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高新区夏四店C区项目监理一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招标单位 |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区 | 江苏南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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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2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18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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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高新区夏四店C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高新区夏四店C区项目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通高新管备[2023]230号批准建设,受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代建本项目,招标人(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区夏四店C区项目位于高新区,南至文华路,北至康复路,东至五接竖河,西至G345(详见总平面图)。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04337.1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招标共两个标段。
相关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1#、2#、3#、4#、5#、6#、7#、8#、9#、10#、11#、12#、13#、27#、28#、29#、30#及相应的地下车库,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不包含小区亮化工程、智能化工程、充电桩桥架及配管工程、绿化浇灌给水工程),建筑面积约112271.74平方米,具体对应施工一标段内容。
二标段: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31#及相应的地下车库,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小区亮化工程、智能化工程、充电桩桥架及配管工程、绿化浇灌给水工程全部计入二标段),建筑面积约92065.36平方米,具体对应施工二标段内容。
备注: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按标段顺序(一标段→二标段)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只限中一个标段。如已中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二标段的评标如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二标段由第二名替补,依此类推。即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深基坑支护(含监测)、桩基(含工程试桩)、土方、土建、安装(水电、暖通、消防、智能化等)、公共部位精装修、电梯采购与安装及配套工程(居配电、道路、电气、景观、雨污水、绿化、路灯、围墙、标识标牌及非机动车棚等)等施工及另行招标专业工程等全过程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②其它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等)的监理; ③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④监理中标后从工程前期至保修期的配合与协调等。 ⑤对所有专业分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农民工工资支付、资料等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 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另行专业发包的供电、煤气、自来水、三网等专业 施工单位),配合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电源的提供,现有脚手架、现有塔吊的使用,以及各专业单位施工结束后孔洞、缝隙及墙体等的预留、封堵、修补工作等施工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的监理;⑥其它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等)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以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全过程监理包含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注:CA 系统中工期统一按720日历天填入。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一标段179.63万元;二标段147.30万元。
2.6 质量等级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注:CA 系统监理质量统一按合格填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1)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具有房屋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监工程。
3.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
3.7拟派本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专业齐全,至少需满足下列要求:
岗位 | 数量(名) | 持证上岗要求 |
总监 | 1 | 国家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具有房屋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监工程。 |
专监 | 4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3名和机电安装专业1名,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专监 | 2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1名和电力工程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此2名专监在供电施工图纸会审后进场,故不计入总人数中。 |
监理员 | 4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3名和机电安装专业1名(其中1名监理员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好配合发包人资料工作)。具有监理员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及二年及以上专业监理经历(证书满两年)。 |
其他 | 2 | 见证取样员1名和安全监理员1名(此2名人员均可以由除总监理工程师以外的人员兼职,故不计入总人数中),见证取样需有《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 |
| 不少于9人(均不接受退休人员) |
注:(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及时投入人员,并确保人员到位。所有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监理单位必须接受业主的要求增加或更换监理人员;如出现中标单位人员不到位或不满足工程进展要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采取加大处罚力度,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等措施,直至解除监理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2)所有人员必须持有监理岗位证(培训合格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中的注册专业为准,省级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专业以岗位证书的培训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准。表中所列人员的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核发。
(3)监理机构成员在合同备案时须与投标文件人员一致,备案人员数量按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总监及监理机构人员,监理机构的任何成员变动,均须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
(4)监理班子人员到位率按月严格考核,未按承诺到位率的将受到处罚。
(5)若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基本要求,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 11 月 18 日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标段,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 月 18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8.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项目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进场交易费用。
(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180元/标段(使用数字人民币方式支付),与本次评标相关的其他费用也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时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不得单列。此项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本项目图纸过大,请各投标单位登录百度云网盘下载查看。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kV6dMrNoERzsr3-oln_Yg?pwd=h8js 提取码: h8js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江海圆宏汇13楼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新金路111号 |
联系人: | 姚先生 | 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 话: | 0513-86598690 | 电 话: | 13228851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