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核心种源繁育与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建湖县农业农村局 | 地区 | 江苏盐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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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2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1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建湖县核心种源繁育与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核心种源繁育与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已由建湖县农业农村局以建农发【2024】15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建湖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建湖县境内
2.1.2项目建设规模: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建排涝降渍站、临时机口、潜水泵、U60防渗斗渠、φ30cm×2.5m放水洞、φ60×6m退水洞、2×5m过渠便桥、道路、土地平整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站、闸门、沟渠、防渗斗渠、过路节制涵洞、过路节制退水涵洞、放水洞、过渠便桥、拆建机耕桥、道路、土地平整、河道清淤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3一标段合同估算价:736万元,二标段合同估算价:324万元。
2.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5工期要求: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具体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一标段建湖县核心种源繁育示范基地项目的施工,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芦北村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的施工,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本公告共划分成二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3209250002000054001001 | 建湖县核心种源繁育示范基地项目 |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芦北村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 |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2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在前一标段评审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继续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业绩要求:无。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利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截止时间起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3.4.2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视为无在建工程,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的拟派项目经理,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按第8章中《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3.4.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3.4.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按相关规范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配齐配足,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组成人员的保险及证书等相关资料在中标签订合同前按要求提供。
3.5其他要求: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部成员。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全行业一体化招投标平台,网址为https://ycsggzy.com/gb-web/#/login。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时。
5.2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一标段人民币壹拾贰万元,二标段人民币伍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206.153.6:8099/)同步发布。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1本工程为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平台,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主流造价软件支持的商务标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拷贝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11.2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3“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s://ycsggzy.com/open/#/login;
11.4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不得因现场清勘未到位、材料价格市场浮动超预期、群众矛盾、生产矛盾等任何原因中止合同。如有发生,没收履约担保金,中标人将被认定存在严重违约行为,须承担因中止合同带来的法律责任和招标人的各种损失,招标人在以后项目招标中拒绝其参加投标;
11.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招标人:建湖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建湖县双湖路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189273937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都区盐渎街道新都西路39号汇都商务楼2202室
联系人:吉先生
联系电话:15961980758
2024年 10 月29日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1 名中标候选人。 |
开标 、评 标步骤 | (一)开标;((二)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工作(见本章第 3. 1 款规定) (三)评标入围(见本章第 3.2款规定) ;(四)初步评审; (五)详细评审;(六)评标结果。 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
2. 1. 1 |
形式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3.授权委托书 |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 | ||
4.承诺书 | 符合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 ”承诺书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 ||
5.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 | ||
6.一个报价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
7.投标函与清单 | 两者报价一致 | ||
.... |
| ||
2. 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 1 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 1 项规定 | ||
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 1 项规定 | ||
6.社会保险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 1 项规定 | ||
7.联合体(如有)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2 项规定,联 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 2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
2. 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范围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 1 项规定 |
2.工期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 ||
3.质量标准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定 | ||
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 ”第 3.3. 1 项规定 | ||
5.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 ”第 3.4.项规定 | ||
6.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 ”第 3.2 款规定和第 5 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要求 | ||
7.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 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 ||
8.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 10. 1 款 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 ||
9.不低于成本价 | 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 | ||
10.其他要求 | 不存在本章第 3.3.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 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A:投标报价:98分 B:其他因素:2分 1.信誉:0分 2.业绩:2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布时同时明确以下两种 或两种以上方法,开标时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 ?方法二 2 、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 方法一: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 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 20%(四舍五入取 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 当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 后进行算术平均;当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 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 价 A〕。 评标基准价 =A×K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 表 随 机 抽 取 确 定, K 值 的 取 值 范 围 为95%~99%; 方法二: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 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 20%(四舍五入取 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 当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 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预算价为 B ,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 1-Q1 ,本工程 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 、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92%。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特别规定: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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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 ||||
打分及有关计算规 则 | 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 一律按无效票处理。技术类评委打分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不论大项、小项)得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评委打分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过程中评标基准价、A 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偏离率百分比、报价得分等均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 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得分并列 | 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至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 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 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 |||
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以后的处理 |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未否决全部投标,初步评审合格 的投标中仍有投标人同时具备投标总价比较合理、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可行、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满足需要,可以继续评标。此过程由评标 委员会专题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确定。 | |||
多标段定标方法 | 多标段项目评标定标时执行如下规定: 兼投不兼中: (1)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 (3)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
附件 1:
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9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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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98分 | 评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上述招标预算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不可竞争费(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不可竞争费(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
二 | 投标业绩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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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业绩 | 2分 | 一标段投标人需满足:投标人自2021 年10 月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价4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千亿斤粮田或土地整理或灌区改造或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等相关农田水利项目),有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二标段投标人需满足:投标人自2021 年10月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价18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千亿斤粮田或土地整理或灌区改造或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等相关农田水利项目),有1 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投标时须上传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各项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金额、验收时间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业主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若最终累计评标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 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 1. 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 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见本章附件 1“评分标准 ”。
3.评标程序
3.1 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 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 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 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 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 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2 评标入围
3.2.1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 以及开标、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过程发现的其他否决 投标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3.2.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https://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20000/0101/202410/29/3.2.2.1.评标入围方法: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20 家时,采用全部入围;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20 家时,采用从以下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https://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20000/0101/202410/29/3.2.2.2.评标入围数量:
其中:方法二中R 取值为: 15 ;方法三中R 取值为: 15 ,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https://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20000/0101/202410/29/3.2.2.3 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 25%~45%)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5%~ 15%)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R 家(R 一般不少于 15 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去除的最高部分报价和最低部分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标入围。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 20%~4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20%~4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去除的最高部分报价和最低部分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标入围。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取 R 家。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评标委员会对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 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3 初步评审
3.3. 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 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3.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 2 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第 2 章“投标人须知 ”第 6.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3.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4 详细评审
3.4. 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4.2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 四舍五入 ”。最终得分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 四舍五入 ”。
3.4.3 投标人得分=A+B。
3.4.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的,应当要求该投标 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由 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 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 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 评标结果
3.6. 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 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投标人 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多标段项目评标定标时,按本章前附表 3.6.1 款执行。
3.6.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