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宝鸡市凤翔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项目监理标项
招标单位 | 宝鸡市凤翔区水资源事务中心 | 地区 | 陕西宝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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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29 | 项目编号 | XSLZCG-2024-09-004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0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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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SLZCG-2024-09-00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
一、招标条件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宝鸡市凤翔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项目已由陕水规计发[2024]58号、宝水发[2024]272号、宝凤财农发[2024]56号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宝水发[2024]370号文件批准项目实施方案、宝凤水发[2024]232号文件批准项目招标实施方案,项目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凤翔区水资源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宝鸡市凤翔区本项目涉及相关村镇
2.2工程规模: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宝鸡市凤翔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项目位于宝鸡市凤翔区,涉及南指挥镇、横水镇、陈村镇、柳林镇、长青镇等5镇,主要为取水口标识牌设置、取水口计量监测体系、装订印制“一户一册”管理台账及在线远传水表安装。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2.3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投资345.9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76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按照本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批复要求,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宝鸡市凤翔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1个监理标项进行公开招标。
标项名称:
施工标项: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宝鸡市凤翔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项目施工标项;
监理标项: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宝鸡市凤翔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项目监理标项。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项:取水口标识牌设置、取水口计量监测体系、装订印制“一户一册”管理台账及在线远传水表安装。
监理标项: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监理与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即2021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网查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业绩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2023年10月至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施工经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承诺真实性的法律责任自负)。
6、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为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在本工程拟投入的所有投标人员、管理人员须提供在本公司缴纳近一年(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9、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及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10、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监理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企业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即2021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有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人员、监理设备满足工程监理技术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网查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业绩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近三年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6、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7、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9日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登录“陕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进行投标确认,并于2024年10月29日到 2024年11月04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委托代理人携带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在本单位近一年(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以上资料原件现场查验并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核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符合条件者受理成功后使用企业CA锁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进行网上操作,办理后续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4楼大厅信息为准)电子、纸质递交
递交方式:递交纸质文件的同时,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现场使用企业CA锁进行解密。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和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当在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拒绝。各投标人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投标。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媒介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 ”招标模式,实行电子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方式,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 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电子标需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开标时须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及企业CA锁。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使用陕西省交易平台的企业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陕西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广联达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3、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
4、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宝鸡市凤翔区水资源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鑫盛龙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宝鸡市凤翔区北大街122号 |
地址: |
宝鸡市高新五路华厦悦世界壹空间 14层1408室 |
邮编: |
721400 |
邮编: |
721000 |
联系人: |
王学军 |
联系人: |
邓新龙 |
电话: |
0917-7223216 |
电话: |
1762927986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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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大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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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0 2360 1421 0051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