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大附中深圳学校扩建工程(设计)(三次招标)
招标单位 | 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 地区 | 广东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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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25 | 项目编号 | 2311-440300-04-01-291922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0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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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大附中深圳学校扩建工程(设计)(三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311-440300-04-01-291922001)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东北师大附中深圳学校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2311-440300-04-01-291922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东北师大附中深圳学校扩建工程(设计)(三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311-440300-04-01-291922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10-25 11:15:00 至 2024-11-04 17:00:0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4-10-30 17:00: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4-11-01 17:00:00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坪山大道5068号5楼 | |
经办人 | 甘工 | |
办公电话 | 0755-82924867 | |
电子邮箱 | ganlushi@szpsq.gov.cn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陈富 | |
办公电话 | 28991234/13826522245 | |
手机号码 | 13826522245 | |
电子邮箱 | szjz16888@vip.163.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东北师大附中深圳学校扩建工程(设计)(三次招标)【标段编号:2311-440300-04-01-291922001001】
本次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施工图(含精装修等各相关专业设计)、绿色建筑咨询、设计阶段BIM、施工配合、后续的相关跟踪服务、竣工图编制及竣工测绘,提供设计阶段全专业BIM模型建立及应用,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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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380.58万元 | |
招标范围 | 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详见预审文件及设计任务书 | |
主要投标成果 | 展板,演示文件 | |
计划总投资 | 12,324.24万元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 | |
投标补偿 |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补偿。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记名投票法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1-04 17: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1)若联合体2家单位均为境内单位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约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具体要求如下: ①2家单位各自分工内容包含设计(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2家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分工内容为设计事务所资质承担业务范围的,该分工单位可以仅具备设计事务所资质,但至少有1家资质须满足第(一)款要求;③分工内容仅为概念设计或方案创意设计或设计配合咨询、顾问的,可以无需相关设计资质,但至少有1家资质须满足第(一)款要求。 (2)若境外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必须与中国境内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牵头单位必须为中国境内申请人。牵头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境外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相关商业注册登记信息证明,或提供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且须提供中文译本。 (3)联合体单位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报名。 (4)联合体各方需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个设计阶段中双方的分工划分方式和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等。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一、申请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不接受个人的报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资质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1)若联合体2家单位均为境内单位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约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具体要求如下: ①2家单位各自分工内容包含设计(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2家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分工内容为设计事务所资质承担业务范围的,该分工单位可以仅具备设计事务所资质,但至少有1家资质须满足第(一)款要求;③分工内容仅为概念设计或方案创意设计或设计配合咨询、顾问的,可以无需相关设计资质,但至少有1家资质须满足第(一)款要求。 (2)若境外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必须与中国境内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牵头单位必须为中国境内申请人。牵头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境外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相关商业注册登记信息证明,或提供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且须提供中文译本。 (3)联合体单位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报名。 (4)联合体各方需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个设计阶段中双方的分工划分方式和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等。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该通知相关要求提供注册执业证书。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五、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