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242省道与滨河路交叉口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发布时间: 2024-10-2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连云港市赣榆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4-10-25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19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民航/水运,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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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赣榆区242省道与滨河路交叉口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S242-SG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赣榆区242省道与滨河路交叉口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242 省道连云港段起于赣榆与山东交界处,终于 204 国道杨集转盘。经过赣榆厉庄、向南至青口、向东绕赣榆城区后,南跨越青口河、临洪河,经市开发区,跨陇海铁路,至灌云东辛农场、海军农场、再经同兴镇、四队镇,路线全长115.07km(去除共线段后长约86.873km)。现状道路242省道与滨河路为平面交叉口,交通量大,大车、重车占的比例大,原标线渠化岛内无法设置信号灯,导致信号灯距离过长,不满足视距要求。因此本次将标线岛改造为实体岛,同时242省道根据需要增加加减速车道。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项目赣榆区242省道与滨河路交叉口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S242-SG1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标段对应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

1)2个月(具体以业主指令为准)。

2)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1. 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合计)应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① 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级资质;

    ② 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91月1日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91月1日以来,担任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已交工验收合格。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级资质;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该标段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该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接收的文件也均不予参加评标);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人:连云港市赣榆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徐福路

    北与海城路西路交汇处

    邮政编码:222100                      

    人:                         

       话:0518-86293806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10019

    人:薛晓春

       话:025-87715121

       真:025-87715110

    mail:JS86531176@126.com

 

7、其他

7.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7.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7.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1910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1910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区政府大楼东辅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7.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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