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招标单位 | 集贤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 地区 | 黑龙江双鸭山 |
---|---|---|---|
发布时间 | 2024-10-2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11-15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 |
相关产品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集水发(2024)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招标人为集贤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锦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贤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1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04月30日,总工期 16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3建设地点:集贤县永安乡
2.4 本项目总建设规模:集贤县永安乡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实施方案新建井室1座,井室围栏4处,变压器1套,水泵4套,型号200QJ20-97,新建净水厂1座,建筑面积825.3平方米,取水能力为 1055.18m3/d,供水能力为1004.93m3/d,净水工艺采用过滤除铁除锰工艺,处理能力100t/h,铺设配水管线141375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2.7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20986886.9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及近 3 个月(2024年07月- 2024年 09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并且证件要在有效期内。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1 人、质检员(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并且证件要在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4年 10 月 25日 00时至 2024年 10 月30日 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均为 2024 年 11 月15日 09 时 00 分。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集贤县水务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69-2611211
招 标 人:集贤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469-261121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锦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576550761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