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哈尔滨木兰县供电分公司白杨木供电所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单位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木兰县供电分公司 | 地区 | 黑龙江哈尔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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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23 | 项目编号 | TGZB-2024008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13 | 开标时间 | 2024-11-13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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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黑龙江哈尔滨木兰县供电分公司白杨木供电所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TGZB-2024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黑龙江哈尔滨木兰县供电分公司白杨木供电所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国网哈尔滨供电分公司《国网黑龙江电力后勤部关于国网黑龙江哈尔滨木兰县供电有限公司白杨木供电所电网小型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电后勤部 【2024】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木兰县供电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泰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哈尔滨木兰县供电分公司白杨木供电所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木兰县白杨木供电所原址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037.42平方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48.00平方米,地上二层,钢筋混凝土结构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责任。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配合招标人做好协调居民业主等相关工作;
(2)工程设计: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5计划工期:2024年11月20日至2026年03月08日,共473日历天(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安全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设计:10.18万元;施工:164.53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电子签章;
2.9.2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两家,必须有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9.3联合体资质要求:
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9.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9.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同一标段的投标。
2.10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
3.2.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5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木兰县供电分公司
地 址:木兰县木兰镇奋斗街26号
联系人:张公民
电 话:1504619993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泰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1902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546263972
电子邮件:hljtaigan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