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营业部装修工程
招标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 地区 | 四川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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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22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1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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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营业部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营业部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中银财(2024)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501号。2.1.2 建设规模:
1、装修面积:926平方米;
2、工程内容:含装修工程和消防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预算:装修工程预算含税2,396,669.46元(含门楣),消防工程预算含税300,249.78元,合计2,696,919.24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2.3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中,消防工程竣工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需经当地有权机关验收合格并颁发消防合格证书。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在全国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1个200万元以上(含)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合同、1个20万元以上(含)的消防工程业绩合同,或1个合同中同时满足200万以上(含)装饰装修和20万以上(含)消防工程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23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35号
邮 编:
联 系 人: 孙老师
电 话: 028-8640294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廖先生
电 话: 028-87797107 18990905017
传 真: 028-87793161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0月1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