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2024至2025年度),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发包。
招标单位 | 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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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8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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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2024至2025年度),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发包。
2.1 服务地点:以招标人每次通知的机械设备使用地点为准(投标人须自行考虑设备送达使用地点的交通情况、距离远近的不确定性)。
2.2 项目概况: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2024至2025年度机械设备租赁采购,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履挖、炮机、压路机、轮挖、轮控炮机、叉车、吊车、随车吊等,具体详见“施工机械需求清单及价格标准”。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2.4 招标范围:完成合同期内招标人“施工机械需求清单及价格标准”内能正常使用的机械设备租赁供应,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每批次设备送到使用地点后有效数量台班不确定性。
2.5 合同期及单次送达使用地点时限:
2.5.1合同期:合同期为一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在供应商未违约的情况下,合同可延长至下一次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年度)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生效之日。
2.5.2单次送达使用地点时限:每次收到招标人设备入场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地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施工机械需求清单及价格标准”中所有设备均应为投标人自有或者合同期内租赁所有。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渝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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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桂西大道财富大厦十五楼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桂西大道西湖小区 |
联系人: |
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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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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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4644966 | 联系电话: | 15215147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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