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山片区沿江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福州仓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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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8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1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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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烟台山片区沿江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已由 福州市人民政府以 市领导督导检查“两江四岸”建设进展暨指挥部2022年第27次工作例会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22]355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仓山区宜居项目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仓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水厂宿舍、海军小区(1#、2#、3#)、海军公寓、红军园(1#、2#)、水文监测站、思亲楼、聚龙明珠等十个节点建筑立面整治提升,面积约29331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主要包括对水厂宿舍、海军小区(1#、2#、3#)、海军公寓、红军园(1#、2#)、水文监测站、思亲楼、聚龙明珠等十个节点建筑立面整治提升,面积约29331平方米。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厂宿舍、海军小区(1#、2#、3#)拆除清理违章搭盖、空调器规整、围墙提升、墙面重新刷漆,海军公寓拆除清理违章搭盖、空调器规整、墙面重新刷漆,红军园(1#、2#)绿化补植遮挡、屋顶简易装修,水文监测站清理雨棚、防盗网,更换门窗,立面喷真石漆及贴软瓷,思亲楼门窗恢复传统风貌、墙面重新刷漆,聚龙明珠空调器规整、围墙提升、墙面重新刷漆等主要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77074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根据榕建规(2024)8号文件规定,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组成联合体的,且由福州市(准)龙头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③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18 18:00:00 至 2024-10-25 18: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和榕建筑[2022]18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且未被列入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若在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1-14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98号,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059932,传真:/
联系人: 肖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5楼,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5930381,传真:/
联系人: 张金函、池惠平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141号恒宇大厦8楼
联系电话:0591-878221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2、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