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湾市金沟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测)设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沙湾市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拟规划改建渠道约47.14km,配套渠系建筑物及信息化计量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16000万元。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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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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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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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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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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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4200393000073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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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金沟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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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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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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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沙湾市金沟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编制满足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深度要求的成果,包括三个阶段咨询设计及相应的工程测量和地质勘察、水文分析、编制变更设计方案等项目全过程勘测设计工作;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2个专题,设计成果均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查并获得批复文件,配合业主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施工期间能及时解决施工技术难题及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的勘察设计能力。(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3)财务及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农田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凡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7日11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jtc.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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