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酒泉市肃州区10万亩玉米单产提升工程-调蓄水池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 | 肃州区农业农村局 | 地区 | 甘肃酒泉 |
---|---|---|---|
发布时间 | 2024-10-1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11-07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建设金佛寺镇红寺堡村6.9万m?调蓄水池1座、下河清镇建华农场供水泵站基础、港丰农场供水泵站基础、康生农场供水泵站基础、志诚农场供水泵站基础、紫金村供水泵站基础、下河清镇万盛农场供水泵站基础、幸福农场供水泵站基础、园林局农场供水泵站基础、玉米原种厂农场供水泵站基础、酒运司农场供水泵站基础、21.78㎡新建管理房、海涛农场供水泵站基础、楼庄村供水泵站基础、三墩镇中渠村供水泵站基础、铧尖镇集泉村供水泵 |
2024年酒泉市肃州区10万亩玉米单产提升工程-调蓄水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酒泉市肃州区10万亩玉米单产提升工程-调蓄水池建设项目,由肃发改(审)[2024]122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万宏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肃州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1建设单位:肃州区农业农村局
2.2 建设地点:肃州区
2.3建设性质:新建
2.4建设内容:
第一标段:建设东洞镇小庙村8万m?调蓄水池1座;上坝镇上红村供水泵站基础1个,旧墩村供水泵站基础19个;银达镇杨洪村供水泵站基础13个,关明村供水泵站基础9个,明沙窝村供水泵站基础3个,21.78㎡新建管理房3座。(详见经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第二标段:建设金佛寺镇红寺堡村6.9万m?调蓄水池1座;下河清镇建华农场供水泵站基础7个,港丰农场供水泵站基础6个,康生农场供水泵站基础2个;志诚农场供水泵站基础5个,紫金村供水泵站基础12个,下河清镇万盛农场供水泵站基础2个;幸福农场供水泵站基础2个,园林局农场供水泵站基础1个,玉米原种厂农场供水泵站基础7个,酒运司农场供水泵站基础10个,21.78㎡新建管理房10座,海涛农场供水泵站基础2个,楼庄村供水泵站基础7个;三墩镇中渠村供水泵站基础13个;铧尖镇集泉村供水泵站基础16个;公示牌1座;(详见经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第三标段:金佛寺镇下四截村6.4万m?调蓄水池1座;丰乐镇前所村3万m?调蓄水池1座。(详见经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第四标段: 丰乐镇二坝村8万m?调蓄水池1座,供水泵站基础10个,21.78㎡新建管理房10座。(详见经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5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1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招标范围
经审查合格的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4.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五大员: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均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
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在招标人处登记备案。项目实施阶段直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前以上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特殊原因确需变动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替换。
4.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5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本项目班子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财务会计人员,提供2024年5月-10月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4.6投标人须为依法缴纳税收的企业;提供2024年第三季度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4.7投标人近一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模板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jiuquan.gov.cn/)下载专区下载。各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同时,被列入“限制参与招投标企业名单”中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8投标人近一年来无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未受到行政部门处罚;
4.9投标人无涉黑涉恶及违法犯罪记录;
4.10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在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网、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告认定的有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名单内的按规定限制投标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施工投标;
4.1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3投标标段
因本项目工期紧张,任务繁重,为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任意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多标段得分排名第一,按照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施工四标段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为施工一标段中标人,则放弃施工二标段,放弃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依次类推。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原件,所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虚假,投标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将在招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企业信息、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七、投标人须知
7.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CA互认及省主体共享平台常见问题处理方案》。
7.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各投标企业须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工具使用CA证书登录制作,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7.3本项目招标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网址:https://bid.ejiaoyi.vip:13100/bid-ejiaoyi-jqs/agency-choose-system)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操作指南下载《综合电子标-投标工具操作手册》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如有疑问请咨询:
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6131306
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jypt.com.cn)进行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在业主单位登记备案,如若中标,在项目实施阶段直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前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特殊原因需变动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替换,否则,对投标单位将按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投标单位备案成功后于2024年10月31日下午18:00时之前,将《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一式四份及《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一式四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纸质版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西北街街道正大路16号国泰家园A区配套3号楼2-2号,联系人:薛静,电话:17794190878)),否则不予受理。
递交方式如下:
(1)现场递交
(2)邮寄(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北街街道正大路16号国泰家园A区配套3号楼2-2号,联系人:薛静,联系电话:17794190878,邮寄时须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277535700@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标段,因快递导致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注:以上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由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10.1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09:00时
10.2地点: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 酒泉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网址:https://bid.ejiaoyi.vip:13100/bid-ejiaoyi-jqs/agency-choose-system)进行,投标人需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下载“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931-8859067。
10.3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如有必要,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踏勘现场。
本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红彦 联系电话:13893732166
地址: 酒泉市肃州区东大街97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万宏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静 联系电话:17794190878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西北街街道正大路16号国泰家园A区配套3号楼2-2号
甘肃万宏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7日
项目名称: 第 标段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
|||||
投标单位地址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项目经理 |
|
|
|
|
|
|
||
技术负责人 |
|
|
|
|
|
|
||
安全负责人 |
|
|
|
|
|
|
||
施工员 |
|
|
|
|
|
|
||
质检员 |
|
|
|
|
|
|
||
安全员 |
|
|
|
|
|
|
||
资料员 |
|
|
|
|
|
|
||
材料员 |
|
|
|
|
|
|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
|
|
|
||
招标 单位 |
(盖章) 2024年 月 日 |
招标 代理 机构 |
(盖章) 2024年 月 日 |
注:1.本表内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内的人员信息一致,提供不全或与本表内信息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表由投标单位填写,发送至邮箱的须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 标段投标期间及中标后将严格遵守国家及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 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借、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项目。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让、出售标的。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