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刘桥站水流流态水工模型试验(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宿迁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地区 | 江苏宿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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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08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民航/水运,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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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关于准予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4〕288号)、宿迁市水利局以关于转发《关于准予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的通知(宿水办〔2024〕8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宿迁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宿迁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刘桥站水流流态水工模型试验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2.1.1项目概况
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的工程等别为Ⅲ等,护岸工程级别为4级,刘桥站主体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配套节制闸主体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岸坡加固及护砌,改造环城西路橡胶坝,桥梁锥坡改造及桥底护砌;新建刘桥站,配套节制闸、跨渠桥梁,整治船行干渠,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程概算投资36278万元。
2.1.2建设地点
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刘桥站位于宿迁市境内,投资约17855万元。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通过刘桥站水工模型试验,并结合数学模型,主要研究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
(1)建立整体物理模型,模拟泵站范围内不同运行工况下,水流流态和流速分布情况,重点分析测定上下游引河口门段垂向平均流速及近底水流流场分布,分析对泵站进流流态的影响,优化布置方案,并提出改善的工程措施。
(2)研究泵站下游与渠道交汇区的水流流态及流速分布特性,优化交汇区的水流流态;基于优化条件下,分析交汇区渠道的冲刷范围,提出防护建议。
(3)进行泵站运行的涡流试验,观察泵站进口的旋涡特性,提出消涡的工程措施。
(4)通过数值模拟研究,分析不同运行工况下水流运行规律,为进水口导流设施的设计提供依据。
2.3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电子投标文件按540天填写)
(1)在合同签订并收到建设单位基本资料后5天内编制试验大纲,报建设单位审查;
(2)合同签订后40天内提交水工模型试验的中间成果,进行中间成果评审;
(3)水工模型试验中间成果经过评审后20天内提交正式模型试验成果,包括水工模型试验报告、试验照片及录像光盘等,服务期至工程建设完成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已完工的水利工程物理模型试验研究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要求:投标单位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8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拟参加投标单位可自行查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0.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0.6、0.65、0.7,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6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20分;2.商务:/分;3.单位业绩:9分;4.项目负责人:3分;5.资源配置:16分;6.服务实施方案:52分;7.其他评分因素:/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 | / | /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已完工的水利工程物理模型试验研究项目业绩的,每有1项得3分,最多得9分。 | 9分 | |
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已完工的水利工程物理模型试验研究项目业绩的,每有1项得3分,最多得3分。 | 3分 | |
2.2.4 (2)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人员素质 | 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3分,最多得12分。 | 12分 |
投标人实验室 | 具有水利类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分 | ||
2.2.4(3) | 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项目的理解 | 对本项目的现状调查和理解,项目概况描述清楚,合理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分 |
总体技术方案 | 对本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进行阐述,研究具有一定深度,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明确,与工程实际切合度高且合理可行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分 | ||
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及研究方法、对策 | 投标人对项目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把握准确,提出的研究方法、对策合理可行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分 | ||
拟投入仪器设备和场地 | 投入的仪器设备和场地充分满足项目需要得9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9分 | ||
进度保证措施 | 对项目研究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项目研究过程中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进行阐述,安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分 | ||
协调配合措施 | 与业主、施工、设计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分 | ||
合理化建议 | 对本项目后续设计、施工的合理化建议合理可行,措施得当、清晰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分 | ||
2.2.4 (4) | 项目负责人答辩 | / | ||
2.2.4 (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100%的,得满分20分;在上述计分基础上,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1%)或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9%),扣1分。 不足一个百分点采用内插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 20分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③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8.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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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4号
联系人:刘念
联系电话:0527-8439955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黄瑶 司帅 高玉香
电话:0527-84399095
传真:0527-84399017
11.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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