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分中心)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项目设计(装配式)招标公告299785

发布时间: 2024-10-1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中国药科大学 地区 江苏南京
发布时间 2024-10-17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08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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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编号: AJN240235-01FG
1. 招标条件
        中国药科大学建设项目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教发函[2024]33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7758.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7758.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装配式)
        2.2 工程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项目地上4层,地下1层,总建筑高度19.500m,总建筑面积为1884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3613m2,主要包括剧场、学生活动用房、学生教室、招聘服务用房及其他辅助用房;地下建筑面积5228m2;主要功能包括设备用房及人防机动车库(平时功能主要为机动车库;战时划分为2个核6级常6级二等人员掩蔽所)。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306.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5036.88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项目全过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全过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承担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设计答疑、勘察及施工配合等各项工作。全过程设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各项验收等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基坑支护、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管网、弱电、智能化、通信(包含三网)、变配电、人防、电梯、装饰装修、绿化、海绵城市、雨水回收、光伏发电等设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1-08 09:10:00
        4.3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306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16分)
6.2.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在9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的得8分。(须提供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及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8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在9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的得8分。(须提供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及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8分)
6.3设计方案(满分48分)
6.3.1设计构思(30分)
6.3.1.1总体设计思路与理念:项目总体设计思路和设计理念独特、科学、合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1.2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1.3建筑功能分区:各功能分区是否明确,各楼层平面功能分区明确、合理,层次鲜明,功能布局统一、协调,注重实用性,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及各功能房间面积配置是否合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1.4方案设计:各专业方案可行、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1.5建筑设计效果:建筑构思创意新颖,空间处理多元,立面造型、比例尺寸和谐美观,材料和效果符合现代建筑产业的特征,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体现学校和区域特色,与周边环境协调。(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1.6结构设计:对结构主体、基础、地下室等的安全性、经济性提出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具体阐述本项目上部结构设计的重点和难点。结构设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1.7绿色建筑、健康建筑设计:结合学校特点,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节能)新技术,提出切实可行的绿色校园、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1.8智能化设计:整体设计是否体现人工智能,各智能化专业系统设置是否先进并符合相关规范、标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2项目解读(18分)
6.3.2.1质量保证: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3.2.2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2.3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针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提出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6.3.2.4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2.5造价估算与成本控制与限额设计方案措施:是否估算资料齐全,总造价符合项目要求,工程成本控制是否合理、可控,限额设计方案措施是否合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4分)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4)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5)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7)室内设计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8)造价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其他因素(满分2分)
企业奖项: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筑设计奖项的得1分/个,获得过市级建筑设计奖项的得0.5分/个,此项限评两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2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4年4月-2024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若投标人因改制等问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情况需提供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以上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可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5)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根据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设计方案得分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序。
(7)注册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基坑支护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的,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8.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8.6、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4年4月-2024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若投标人因改制等问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情况需提供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以上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 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自2021年8月1日起启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标准制定。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8.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法定代表人出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
8.10、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11、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药科大学 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3层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李璇、赵佳敏 联  系  人:何晨骁
        电       话:025-86185029、025-86185387 电       话:83278635、17314960516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e5258643-958c-457b-9f44-d630b948fee9&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B0WIIlyZjctFM38eexzr42*tQDkq69GWgN4GjB4wufuJm3WEsz6-VS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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