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环高速黎光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招标单位 | 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 地区 | 广东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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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7 | 项目编号 | 2405-440300-04-01-87519600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30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公路,房建 |
相关产品 | 项目咨询与工程监理一体化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不含造价咨询 |
深圳外环高速黎光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405-440300-04-01-875196003)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外环高速黎光互通立交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2405-440300-04-01-875196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外环高速黎光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405-440300-04-01-875196003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10-17 09:00:00 至 2024-10-30 18:00:0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4-10-27 17:00: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4-10-28 17: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3栋4楼 | |
经办人 | 陈工 | |
办公电话 | 0755-23332252 | |
电子邮箱 | 2815174346@qq.com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易工 | |
办公电话 | 13922859480 | |
手机号码 | 13922859480 | |
电子邮箱 | 454013700@q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深圳外环高速黎光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标段编号:2405-440300-04-01-875196003001】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咨询与工程监理一体化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不含造价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项目管理: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项目策划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报批报建管理、信息管理(含BIM咨询及信息化应用管理)、竣工验收收尾及移交管理、工程结(决)算管理、风险管理、后评价工作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2)提出创新技术应用、智慧工地建设等策划方案,并监督相关单位实施。 (3)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监理及后续服务管理以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不含电力迁改公变电部分)。 (4)专业或专项工程工艺咨询管理: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5)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依法承担与项目管理工作、工程监理工作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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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220.166644万元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集体议事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0-30 18: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为项目管理单位。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监理资质满足以下其中一项要求即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提供):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或②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为项目管理单位。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注:本项目不接受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造价咨询、勘察、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参加投标。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委派); 同类工程业绩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一项近5年(自截标之日起倒算)以项目负责人职位完成的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二分之一(即:110.083322万元)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类工程建设管理业绩(建设管理业绩是指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项目管理)或项目管理或工程监理或代建或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业绩)。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须体现项目建设内容、合同金额、签约各方盖章等主要信息;竣工验收证明指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具有验收结论以及建设单位等单位盖章),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认定为业绩有效期。若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业绩指标的,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或带出图章的正式图纸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任命文件证明;若无法证明在项目业绩中担任的职位,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自行开具证明无效)。 注2:1、类似工程业绩(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高速及一、二、三、四级公路或城市支路及以上等级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 ①工(产)业园区、厂(场)区、住宅小区、城中村、公园、学校、医院、市(商)场等内部道路工程不予认可。 ②绿道、碧道、管道施工导致的道路开挖及恢复工程不予认可。 ③市容环境提升类或综合整治类工程不予认可。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委派;且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颁发部门应与企业资质颁发部门对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 (3)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相互兼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行为须满足《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 |
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