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原市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至新材料产业园区)监理三标段、固原市原市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至新材料产业园区)监理四标段、固原市原市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至新材料产业园区)监理五标段
招标单位 |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宁夏固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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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0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固原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提升泵房改造 |
固原市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至新材料产业园区)三至五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市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至新材料产业园区)已由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固审批[2024]1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市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容为:本项目计划在第三污水处理厂至新材料产业园区新建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固原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提升泵房改造。对现状泵房内水泵及配套电气进行改造更换,共计改造4台多级立式离心泵,3用1备。
2.新建第三污水处理厂至新材料产业园DN600球墨铸铁输水管道 26.4千米(顶管及上下山段采用DN600焊接钢管)。管线自第三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提升泵房为起点,沿东关北街东侧自南向北接至固胡路东侧,向北延伸至沈家河水库南侧顶管至固胡路西侧,沿生产道路向北下穿清溪沟,上山至曹洼村后沿现状乡道敷设至里沟向北延伸至兴工大道南侧,向西延伸下穿福银高速现状桥涵、河道至工业园区规划道路,接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东侧调蓄池。
3.于项目终点新材料产业园园区东侧新建3万立方米调蓄池一座,为全地下钢筋混凝土结构,配套建设再生水配水泵房及门房等功能用房,并配备相关设施设备。
新建水泵房为半地下式地上一层框架结构,主要功能为水泵房、值班室及库房,总面积426.53 平方米,建筑高度 6.5米。新建门房为地上一层框架结构,总面积34.32平方米,建筑高度3.75米。基础形式均采用为独立基础,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均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均为8度。
4.新建再生水调蓄池沿新中路南侧至规划胡南路至国能宁夏六盘山电厂DN700球墨铸铁输水管线1.74千米。管道与阀门连接采用法兰连接。
2.4计划工期:2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五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EPC工程总承包,二至五标段为本项目监理。
2.6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一标段: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境内设计单位须具有市政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境外设计单位须具有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其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从事市政工程设计的相应资格或执业许可,并与境内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接受境外机构独立投标;
(2)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主导专业)。
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二至五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须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
3.4本项目一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主体)必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09:00至2024年10月24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及二标段监理为2024年11月07日09:00,三至五标段监理为标段2024年11月08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民生大厦17楼1716室
联系人:孙瑞强
电 话:0954-268871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576号银川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1号楼303室
联系人:买小龙
电 话:14760566660
2024年10月17日